招标
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雾化器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雾化器维保服务询比 公告
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 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雾化器维保服务 |
二、标段(包)编号:20231103030168513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建设焚烧处理规模850t/d,污泥处理规模300t/d(含水率80%)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2条425t/d垃圾焚烧生产线。 |
七、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有效期1年,每套雾化器施工工期时间3天,雾化器具体检修维护时间根据招标方生产安排提前告知 |
十、服务地点要求:烟台市开发区古现街道上海大街95号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至少1项旋转雾化器维修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到 2023年11月23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古现街道上海大街95号 | |
联系人:陈铭钊 | |
电话:18645475577 | |
邮箱:ythn598@163.com |
附件: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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