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路北延(迎宾道-北外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曙光路北延(迎宾道-北外环)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文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文审批字【2023】10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文安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文安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曙光路北延(迎宾道-北外环)工程勘察设计 2.1.2建设地点:廊坊市文安县 2.1.3建设内容:本工程内容包含:雨水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及通信预埋管线工程、路面破碎修复及附属工程等。新增占地86289.60平方米(约129亩)。 (1)雨水工程 新敷设雨水管道(Ⅱ级钢筋混凝土管)4400m,管道规模D800~D1800mm。 (2)污水工程 新敷设污水管道(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环刚度≥8KN/㎡】)4400m,管道规模D800mm。 (3)给水工程 新敷设给水管道(PE给水管,PN1.6MPa)2200m,管道规模dn315mm。 (4)电力及通信预埋管线工程 新敷设电力排管(MPP管)2200m,管道规模12孔-Φ150mm。 新敷设通信排管(UPVC管)2200m,管道规模9×100mm+3×七孔梅花管。 (5)路面破碎修复 破碎修复沥青混凝土路面2200m。 2.1.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并完成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等设计成果,并完成相应审查。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及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后续服务等;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具备的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的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记录;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5)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14 09:00 至 2023-12-2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选择交易类型,打开【交易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0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投标文件上传】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文安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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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文安县丰利路265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15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室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50010 |
联系人: | 吴站长 | 联系人: | 张成、邓琳 |
电话: | 0316-5223806 | 电话: | 0316-5912139 |
传真: | / | 传真: | 0311-69052033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rhahlf@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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