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2022年沙河店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2022年沙河店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赵行审投资审【2023】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赵县2022年沙河店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赵县沙河店镇
(3)招标内容:
1标段:沙河店村、东北营村、东诰村、东杨村、北冯村购置安装水泵302台套(含水泵、泵管、电缆和配件及井首装置);
2标段:沙河店村埋设防渗管道28千米,出水口及保护装置1120个,东北营村埋设防渗管道16.4千米,出水口及保护装置656个;
3标段:东杨村埋设防渗管道34.3千米,出水口及保护装置1372个,北冯村埋设防渗管道12.2千米,出水口及保护装置488个;
4标段:沙河店村新建3.0m宽水泥路0.728千米,东北营村新建2.3m宽水泥路0.294千米,新建2.8m宽水泥路0.431千米,新建3.0m宽水泥路1.088千米,拆除重建4.5m宽水泥路0.24千米,东诰村新建2.5m宽水泥路0.918千米,新建3.0m宽水泥路0.526千米,拆除重建3.4m宽水泥路0.832千米;
5标段:西杨村新建2.5m宽水泥路0.445千米,新建2.8m宽水泥路0.335千米,新建2.5m宽水泥路(石渣)0.551千米,新建2.8m宽水泥路(石渣)1.301千米,新建3.0m宽水泥路(石渣)2.471千米,拆除重建4.0m宽水泥路0.60千米;北南冯村新建2.5m宽水泥路0.30千米,新建3.0m宽水泥路(石渣)0.20千米;
6标段:东杨村新建2.3m宽水泥路0.481千米,新建2.5m宽水泥路1.270千米,新建2.8m宽水泥路0.402千米,新建2.8m宽水泥路(石渣)0.236千米,新建3.0m宽水泥路(石渣)4.180千米;
(4)工期:签订合同后到2024年8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优惠政策。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能兼投,投标人只允许参加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2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1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及修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客服电话:400-1618-186),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递交PDF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赵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赵县自强路13号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138号百川大厦B座1607室
邮 编:05153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檀立杰 联 系 人:王兴媛
电 话:0311-84943098 电 话:13315165035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郑重声明: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 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河北筑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经理 1331516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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