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长春市氛围营造宣传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1.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m-2023-07-00550
预算金额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华宇0431-88779732
中标公司吉林省峰峻传媒有限公司1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金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10.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吉林省世通传媒有限公司3.1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计划书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项目编号: JM-2023-07-00550
一、项目编号: JM-2023-07-00550
二、项目名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长春市氛围营造宣传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名 称:长春公交便民灯箱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由供应商提供105台公交车便民灯箱,采购人提供宣传内容,由供应商负责设计制作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用于宣传第十四届东北亚博览会广告。
服务要求:在宣传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约定灯箱数量、不低于约定时间的宣传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约定的发布广告期间,保证灯箱亮度、画面正确、版面清洁、图片清晰、美观。
第2包
名 称:长春地铁一号线灯箱及梯眉梯顶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由供应商提供地铁一号线市政府、胜利公园、长春站、长春站北的45块灯箱,胜利公园站1块梯眉梯顶广告宣传,采购人提供宣传内容,供应商负责制作安装等工作。
服务要求:在宣传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约定灯箱数量、不低于约定时间的宣传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约定的发布广告期间,保证灯箱亮度、画面正确、版面清洁、图片清晰、美观。
第3包
名 称:长春龙嘉机场T2航站楼到达行李厅灯箱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由供应商提供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旅客到达行李厅处墙体灯箱媒体,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宣传内容,供应商负责制作安装等工作。
服务要求:在宣传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约定灯箱数量、不低于约定时间的宣传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约定的发布广告期间,保证灯箱亮度、画面正确、版面清洁、图片清晰、美观。
第4包
名 称:长春西站换乘中心北门立柱led灯箱广告
服务范围:由供应商提供长春西站换乘中心北门外4根16面立柱灯箱广告(换乘中心+进站通道+出站口),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宣传内容,供应商负责设计、制作、安装、拆卸、维护、供电等工作。
服务要求:在宣传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约定灯箱数量、不低于约定时间的宣传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约定的发布广告期间,保证led灯箱亮度、画面正确、版面清洁、图片清晰、美观。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天鸽、呼荣梅、王明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
联系方式:0431-82715148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咨询人: 张华宇
联系电话: 0431-88779732
一、项目编号: JM-2023-07-00550
二、项目名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长春市氛围营造宣传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序号 | 分包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价格 | 单位地址 |
1 | 长春公交便民灯箱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第1包) | 吉林省世通传媒有限公司 | 31500.0元 | 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西万晟现代城7-10共建【幢】410号房 |
2 | 长春龙嘉机场T2航站楼到达行李厅灯箱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第3包) | 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 170000.0元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
3 | 长春地铁一号线灯箱及梯眉梯顶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第2包) | 北京金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 109500.0元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7号602室 |
4 | 长春西站换乘中心北门立柱led灯箱广告(第4包) | 吉林省峰峻传媒有限公司 | 108000.0元 | 长春市南关区二三小区31号3单元606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名 称:长春公交便民灯箱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由供应商提供105台公交车便民灯箱,采购人提供宣传内容,由供应商负责设计制作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用于宣传第十四届东北亚博览会广告。
服务要求:在宣传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约定灯箱数量、不低于约定时间的宣传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约定的发布广告期间,保证灯箱亮度、画面正确、版面清洁、图片清晰、美观。
第2包
名 称:长春地铁一号线灯箱及梯眉梯顶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由供应商提供地铁一号线市政府、胜利公园、长春站、长春站北的45块灯箱,胜利公园站1块梯眉梯顶广告宣传,采购人提供宣传内容,供应商负责制作安装等工作。
服务要求:在宣传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约定灯箱数量、不低于约定时间的宣传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约定的发布广告期间,保证灯箱亮度、画面正确、版面清洁、图片清晰、美观。
第3包
名 称:长春龙嘉机场T2航站楼到达行李厅灯箱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由供应商提供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旅客到达行李厅处墙体灯箱媒体,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宣传内容,供应商负责制作安装等工作。
服务要求:在宣传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约定灯箱数量、不低于约定时间的宣传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约定的发布广告期间,保证灯箱亮度、画面正确、版面清洁、图片清晰、美观。
第4包
名 称:长春西站换乘中心北门立柱led灯箱广告
服务范围:由供应商提供长春西站换乘中心北门外4根16面立柱灯箱广告(换乘中心+进站通道+出站口),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宣传内容,供应商负责设计、制作、安装、拆卸、维护、供电等工作。
服务要求:在宣传服务期间,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约定灯箱数量、不低于约定时间的宣传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约定的发布广告期间,保证led灯箱亮度、画面正确、版面清洁、图片清晰、美观。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天鸽、呼荣梅、王明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
联系方式:0431-82715148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咨询人: 张华宇
联系电话: 0431-8877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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