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团体意外险项目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emc-2023fw0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拟进行团体意外险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ZEMC-2023FW032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包含人身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三方面的保障,服务期限为1年(2023年12月22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21日贰拾肆时止) 。
2.预算: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780元/人,不超过100人,按实际人数和投保月数结算) 。
3.具体要求:
1、合格供应商要求:
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附响应单位财务报表(含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
②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④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可在服务方案内介绍)。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保,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2、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收到投保人的赔付申请及相关材料后,承保保险公司应于7个工作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3、如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承保保险公司应指派专人于24小时内提供相关服务。
4、人员配备:对本采购项目须设立专项小组。其中项目经理1名(从业经验超过10年),负责按照本次保险的有关要求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3名,其中有1名应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1名应为项目专职理赔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提供专项小组名单)项目经理经验丰富、团队成熟。
5、根据相应文件内容,配合投保人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单和保费五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6、承保服务:
①承保条件接受情况(要求需全部接受)。
②指定专门的客服人员,接受各方咨询,解释相关保险内容。③定期走访采购方,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采购方分忧。
④每季度按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上季度的理赔情况。
7、理赔服务:
①保险服务基础标准:
统一实行24小时接报案;
统一实行24小时查勘;
统一实行24小时救援;
统一实行8小时全年无休理赔工作;
统一实行24小时投诉服务;
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电脑录音系统和查勘调度系统保证畅通无误,及时准确。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本项目客户服务专员。
②设立专人专门窗口负责受理赔款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理赔、财务、信息技术等环节的高效畅通。
③接到报案后应详细的告知被保险人注意事项,承保范围,保障内容及理赔时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不得欺骗、误导被保险人。
④配合被保险人了解、熟悉理赔流程,指定专人上门收取索赔单证,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上门收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门服务。
⑤保险公司上门收取理赔资料时,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⑥在收到理赔材料后,简化理赔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保险人赔偿金额,除外金额或不予赔偿的理由,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同意赔偿。
⑦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同意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
⑧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没有按规定时间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则按保险责任处理。
⑨每半年度向采购方提交《保险服务报告》,年终向采购方提交《年度服务综合报告》。
8、其他保险服务承诺
①定期沟通制
每季度召开保险工作例会,通报保险事故情况、理赔进展情况、商定各项服务计划和共同解决需双方协调的事宜。
②培训、考察机制
定期不定期提供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保险的基础知识、保险合同责任及条款解释、保险事故索赔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③风险管理计划
每年举办一次针对意外事故防范的活动,培训活动时间由投保人、保险人共同拟定。
④ 服务质量承诺及监督措施。
⑤ 提供业主方要求的其他保险服务。
9、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材料组成:
(1)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附件2内容);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响应单位财务报表(含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服务方案。
2.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7:00,以收到材料为准,在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邮寄的以本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2)提交/邮寄地点: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8号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B栋实验楼B507办公室。
(3)邮箱:szemc_cg@jshb.gov.cn。
(4)联系人:马思敏,电话:0512-68338072。
3.其他要求:
价格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报价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须加盖公章,纸质版须密封。报价单需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成交规则:
本项目根据采购领导小组推荐结果,按照符合采购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公告期:本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3天。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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