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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元)
数量
合计(元)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入侵防御系统
启明星辰
NGIPS5000-C-S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88,000
176,000
防病毒网关
USG-FW-4000-T-NF3210
97,000
防火墙
USG-FW-4000-T-NF2000
99,000
198,000
日志审计系统
汉领信息
LEADSINO iLOG 5296ST-BG-H
杭州汉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11,000
堡垒主机
帕拉迪
PLDSEC SMS 5980ST-Plus
杭州帕拉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17,000
WEB应用防火墙
WAF6000-5000-S
96,000
合计
795,000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一、安装调试
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产品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及与原有网络的匹配调试,最终满足等级三级的要求,并验收合格。
二、服务标准
1.网络安全整改服务
(1)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身份鉴别策略实施;登陆方式策略实施;(2)交换机、路由器、安全设备系统日志入日志审计系统配置实施;(3)防火墙基于协议、端口、IP的访问控制列表配置;(4)防病毒策略实施及测试;(5)网络攻击模拟测试及入侵防御策略实施。
2. 安全管理整改服务
(1)机构管理制度编写;(2)人员管理制度编写;(3)运维管理制度编写;(4)系统建设管理制度编写;(5)工程实施文档输出成说明书。
3. 安全运维服务(3年)
(1)安全巡检服务:需对本次采购设备进行壹个年度内每周远程巡检一次,每一个月现场巡检一次。
(2)咨询服务:通过日常维护后的分析,找出系统中存在的可用性和安全性方面的脆弱点,提供解决方案给用户,并协助用户解决,以提升信息系统可用性、安全性、合规性。
4. 投标人必须在等级保护测评期间提供伴随服务,配合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同时,对测评期间发现的非软件代码类问题实时处理,直至通过等级保护测评。
三、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为防止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方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安全产品,根据招标要求进行功能性、兼容性验证测试,如发现中标人虚假应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四、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
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培训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定期为其免费培训,直至相关人员能完全熟练操作。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具体要求参照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