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研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krs-2024-18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农业装备推广中心
招标联系人薛壮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易工189121135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52300192
项目名称: 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研发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市农业装备推广中心
招标条件
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研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SKRS-2024-1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农业装备推广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项目概况: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研发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新门口43号厚德苑505、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3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KRS-2024-18项目名称: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研发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4万元最高限价:44万元服务期:120天采购需求:为推动我市农业装备智能化转型升级,提升“无人化农场”建设质量水平,在总结前期“无人化农场”建设项目经验基础上,主要针对无人驾驶收割机应用现状,通过对无人驾驶收割机作业软件算法及硬件配置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收割机能够自主识别不同作业工况,并及时调整作业速度、割茬高度、喂入量等收割机运行参数,从而降低机收损失,避免发生堵塞故障,提高作业效率,提升作业质量。形成“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现场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新门口43号厚德苑505、506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领取邮箱:381970194@qq.com,联系方式:易工18912113512。售价:1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3 14:30 (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69号南京农业科技大厦9层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4-06-13 14:30(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69号南京农业科技大厦9层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公告期限:自响应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3.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5.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4)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本章二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7.响应文件相应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农业装备推广中心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69号南京农业科技大厦9层
联系人:
薛壮
电话:
138138627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门口厚德苑1幢505室、506室
联系人:
易仁强
电话:
18912113512
电子邮件:
381970194@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研发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市农业装备推广中心
招标条件
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研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SKRS-2024-1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农业装备推广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为推动我市农业装备智能化转型升级,提升“无人化农场”建设质量水平,在总结前期“无人化农场”建设项目经验基础上,主要针对无人驾驶收割机应用现状,通过对无人驾驶收割机作业软件算法及硬件配置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收割机能够自主识别不同作业工况,并及时调整作业速度、割茬高度、喂入量等收割机运行参数,从而降低机收损失,避免发生堵塞故障,提高作业效率,提升作业质量。形成“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
范围 | 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研发服务项目;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6-13 14:3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69号南京农业科技大厦9层会议室 |
其他
项目概况: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研发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新门口43号厚德苑505、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3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KRS-2024-18项目名称: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研发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4万元最高限价:44万元服务期:120天采购需求:为推动我市农业装备智能化转型升级,提升“无人化农场”建设质量水平,在总结前期“无人化农场”建设项目经验基础上,主要针对无人驾驶收割机应用现状,通过对无人驾驶收割机作业软件算法及硬件配置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收割机能够自主识别不同作业工况,并及时调整作业速度、割茬高度、喂入量等收割机运行参数,从而降低机收损失,避免发生堵塞故障,提高作业效率,提升作业质量。形成“基于实时监测反馈的无人驾驶收割机自适应控制系统”(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现场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新门口43号厚德苑505、506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领取邮箱:381970194@qq.com,联系方式:易工18912113512。售价:1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3 14:30 (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69号南京农业科技大厦9层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4-06-13 14:30(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69号南京农业科技大厦9层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公告期限:自响应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3.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5.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4)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本章二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7.响应文件相应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农业装备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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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69号南京农业科技大厦9层
联系人:
薛壮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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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门口厚德苑1幢505室、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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