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移动河北公司邢台分公司宁晋县电子政务云安全加固系统项目项目_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杰0311-86918067
标书截止时间2019/02/1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2/19
公告正文
中国移动河北公司邢台分公司宁晋县电子政务云安全加固系统项目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河北公司邢台分公司宁晋县电子政务云安全加固系统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宁晋县电子政务云网络管理平台系统及维护服务系统,以满足县级接入单位的移动传输接入及数据交换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ICT集成服务 7.00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核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方能作为比选人参与后续评审环节。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 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3 供应商应具备2015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至少1个不低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同类项目业绩,要求提供甲乙双方盖章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内容关键页、产品明细及金额页和甲乙方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请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或结算单,以实际订单或结算单金额、签约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4 供应商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书及承诺书复印件。

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为骗取中选的(裁决发布);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约定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应答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以上要求均为否决项,比选参与人如不符合任一资格要求,则判定不具备比选资格,不得进入技术及商务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19年01月31日15时00分至2019年02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佰 元(¥2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本项目只接受银行转账汇款方式(公对公)支付比选文件费用。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如有> )。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19年02月19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河北省邢台市郭守敬大道2999号(邢州大道与兴达路交口西北)邢台移动东2楼290会议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郭守敬大道2999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6号西美大厦1716室。

联系人:刘杰/陈宇/闫建勋

电话:0311-86918067(办公)/13400417627/18233197238/18332062217

邮箱:liujiegm@ptac.com.cn/chenyu@ptac.com.cn

邮编:050000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应答人报名时需上传下列证明材料须为清晰彩色扫描件,采购人在报名阶段只对应答人的下列材料进行有无检查: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9.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的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交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3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答。

9.4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9.5成功报名的认定条件:

1)供应商根据报名参与项目,在(b2b.10086.cn)系统上按照本公告9.1条款所要求的报名条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报名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完成第一阶段报名(但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

3)供应商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申请购买比选文件;本项目只接受银行转账汇款方式(公对公)支付比选文件费用;银行转账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电子凭证(必须备注清楚具体项目名称)以及开票信息(专票/普票、供应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邮箱chenyu@ptac.com.cn

附:比选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

帐号:35020188000102235

4)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供应商已完成购买,此时供应商完成所有报名流程,并获得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比选文件的权限,此时供应商方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比选文件的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

9.6 供应商须办理电子钥匙作为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电子钥匙在初次报名成功后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申请办理。已办理电子钥匙的供应商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电子钥匙的,须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提出,因供应商未及时更新电子钥匙导致其应答受影响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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