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①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zzfcg.cn) ②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质疑咨询电话:0755-83026699。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我司(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送达时间以我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快递箱封面需用A4纸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