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2023年建筑能效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2023年建筑能效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2023年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2023年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3】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212万元、利通区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剩余部分由农户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圣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利通区金积镇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73100平方米,总改造面积为37505平方米,其中,外窗改造24300平方米,门联窗改造13205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在不破坏原有房屋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拆除并更换外窗及门联窗,洞口之间的缝隙采用聚氨酯高效保温材料填实,并用密封膏嵌缝,对外墙面破损部分进行修补,保证改造后门窗密封性达到规范要求,室内温度达标。(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利通区金积镇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外窗改造6072.89㎡,门联窗改造3300.11㎡(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外窗改造6072.89㎡,门联窗改造3300.11㎡(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3日18:30至2023年07月10 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圣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 地 址: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903室
邮 编:751100 邮 编:750200
联系人:余婷 联 系人:哈苇杰
电 话:18292162178 电 话:17795086807
2023年07月03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2023年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2023年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3】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212万元、利通区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剩余部分由农户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圣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利通区金积镇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73100平方米,总改造面积为37505平方米,其中,外窗改造24300平方米,门联窗改造13205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在不破坏原有房屋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拆除并更换外窗及门联窗,洞口之间的缝隙采用聚氨酯高效保温材料填实,并用密封膏嵌缝,对外墙面破损部分进行修补,保证改造后门窗密封性达到规范要求,室内温度达标。(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利通区金积镇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外窗改造6072.89㎡,门联窗改造3300.11㎡(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外窗改造6072.89㎡,门联窗改造3300.11㎡(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3日18:30至2023年07月10 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圣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 地 址: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903室
邮 编:751100 邮 编:750200
联系人:余婷 联 系人:哈苇杰
电 话:18292162178 电 话:17795086807
202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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