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市渝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20%股权
重庆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2024年7月24日10:00起至2024年7月25日10: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重庆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市渝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20%股权。
重庆市渝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合同履约担保(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从事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标的物起拍价:200元,竞买保证金:200元,增价幅度:100元(即以100元的整倍数递增)。
二、现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7月8日起至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签订竞买须知并缴纳保证金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涉及的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的,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解除,拍卖标的物由管理人以现状交付。
2、重庆市渝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已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等。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时可能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大修基金、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主体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公告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提供的数据、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自行实地查看。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
6、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8、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9、本次拍卖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0.8%的拍卖服务费(上限30万)及0.5%的网站综合服务费(上限50万)。
10、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庆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杨家坪支行;账号:64463132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2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自动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系统为准)。
1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可向原买受人追索,原买受人应予承担并全额支付。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7244 冉老师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北区青枫北路渝兴广场B9栋19楼
管理人电话:娄老师 15923033309
重庆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