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学生公寓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学生公寓已由连发改社发[2014]1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对本项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学生公寓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勘察、设计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学生公寓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2标段编号:3207061608290101003001
2.3项目地点:江苏省财会职业学院的东侧,西、南两侧均为一期学生公寓,东侧为文苑北路。
2.4建设规模:项目共建3栋学生宿舍楼,同步配套建设地下室,机动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总建筑面积约55000㎡(含地下人防约5200㎡),项目总投资约27565.43万元。
2.5设计周期:9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
2.6 招标范围:
(1)前期咨询: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等所有前期评估,具体咨询事项根据有关行业及主管部门要求开展。
(2)地质勘察;
(3)总平面图设计;
(4)建筑各专业(包括并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包含相应的绿建、节能、消防、人防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按当地要求执行;
(5)专项设计:包含室内外装修(包含装饰装修效果图)、建筑智能化、标识导视系统、建筑亮化照明等;
(6)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包含道路、构筑物、室外景观绿化、室外运动场地(如有),给水排水、电气、弱电、路灯管线综合及各类管线等设计;
(7)全过程设计服务:配合报批报建、配合招标答疑、设计方应负责的各项验收。
(8)除上述内容还包括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专项设计除外)。
特别提醒:招标范围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7 最高限价:242万元。
2.8质量标准: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须通过招标人和审查机构的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2年08月-2023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退休须提供退休证明同时提供受聘单位在聘用期内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9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须知3.3情形之一。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3月0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六、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10 分 设计方案: 54 分 类似业绩及奖项: 18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 16分 企业综合实力:2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 (1) |
投标报价(10分) |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低得零分) |
2.2.3 (2) |
设计方案(54分) |
(一)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2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 (1分) |
(二) 总平面布局(9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3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2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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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建筑设计(11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4分) 2.建筑布局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4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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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建筑造型(1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4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4分) 3.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3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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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建筑节能及新技术运用(6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3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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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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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设备方案(4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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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济分析(2分) 1.投资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准确,造价分析测算合理。(1分) 2.造价控制的主要环节明确,措施切实可行。(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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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取所有设计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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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
类似业绩及奖项(18分) |
1、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2.8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建筑工程新建类),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018年1月1日以来拟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8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建筑工程新建类),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018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公共建筑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3)奖项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书为准,投标人须将获奖证书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
2.2.3 (4) |
项目组人员配备 (16分) |
1、项目负责人(2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2分; 2、项目组人员配备(14分) 拟派设计团队中各专业负责人(不得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配备:规划专业负责人为注册城乡规划师、建筑专业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气专业负责人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给排水专业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专业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勘察专业负责人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上述专业负责人配备齐全得7分,每缺少上述一名专业负责人扣1分。上述各专业负责人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加1分,最高加7分。 注: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2022年08月至2023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不得分。 |
2.2.3 (5) |
企业综合实力(2分) |
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注: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4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96100880朱家旺18905137238张海南18505182641何垒18452501766
9.5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电话:0518-85810989
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163378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7.0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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