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服务车辆供应商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服务车辆供应商定点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遴选入围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AK23-027G
项目名称: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服务车辆供应商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服务车辆供应商定点采购项目:1项;项目概况:计划遴选2家质量合格、性能安全可靠、市场口碑良好、维养成本低、售后服务周到便捷的汽车品牌供应商作为定点采购供应商;项目用途:用于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服务车辆更替投入等。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参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的,可提供企业任意时段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自遴选前1年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自遴选前1年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万达中心A栋0922室
注: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携带下列资料:其他类采购投标回执单、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期限内送至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0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纸质版线下投标方式进行,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2号
联系方式:18091572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四路万达中心A栋0922室
联系方式:0915-3259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福鹏
电话:13239154555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服务车辆供应商定点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遴选入围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AK23-027G
项目名称: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服务车辆供应商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服务车辆供应商定点采购项目:1项;项目概况:计划遴选2家质量合格、性能安全可靠、市场口碑良好、维养成本低、售后服务周到便捷的汽车品牌供应商作为定点采购供应商;项目用途:用于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服务车辆更替投入等。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参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的,可提供企业任意时段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自遴选前1年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自遴选前1年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万达中心A栋0922室
注: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携带下列资料:其他类采购投标回执单、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期限内送至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0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纸质版线下投标方式进行,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交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2号
联系方式:18091572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四路万达中心A栋0922室
联系方式:0915-3259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福鹏
电话:13239154555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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