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用交通城市发展政策研究与建设评估采购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dzc-2022s-155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沙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3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用交通城市发展政策研究与建设评估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10: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信用交通城市发展政策研究与建设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G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517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ZC-2022S-155

项目名称:信用交通城市发展政策研究与建设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依据《江苏省“十四五”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发展规划》《江苏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要求,我省将通过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城市”示范创建,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先行先试、积极创建,强化信用交通建设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各地交通运输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顺利推进信用交通区域性示范创新工程建设,打造信用交通示范城市,有必要系统开展信用交通城市发展政策研究,明确示范创建工作的总体定位,编制形成《江苏省信用交通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构建创建指标和标准,制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开展地市“信用交通”示范城市建设。具体研究内容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120226月初,形成《信用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工作大纲;

220228月底前,形成《信用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包含《江苏省信用交通城市建设申报工作指南》《江苏省信用交通城市评价指标和标准》(2022版)《江苏省信用交通城市验收核查相关制度》等)最终成果并通过评审;

320229月-12月底前,配合采购人组织开展地市“信用交通”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并形成年度评估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0/2021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0507日至202205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qdzc@njqidi.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QDZC-2022S-155+申请人名称。

3纸质文件售价:100/整。

4.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517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517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G座会议室。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且所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因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现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517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G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word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址:南京市升州路16

联 系 人:沙工

联系电话:025-52853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G

联系电话:025-84719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话:025-84719909

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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