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创新社区B05地块(勘察“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2023-09-06 16: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开元创新社区 B05 地块(勘察“评定分离”) | 招标标段 | 勘察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8“勘察服务期限”编列内容修改为: 勘察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外业、提交勘察报告、满足业主进行勘察成果审查条件,5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审查;60日历天内完成基坑支护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基坑监测依据监测方案,随工程进度进行,监测周期从基坑支护施工开始直到地下室外墙回填完成为止,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结束。 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7条“补充条款”第(19)款内容修改为: (19)勘察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10日内组织勘察队伍进场工作,进场勘察钻机不少于10台,如逾期进场,勘察人需按每台每天支付 1000 元支付违约金,同时,进场钻机未经发包人允许擅自退场的,勘察人按每台5000元支付违约金。第30日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第5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审查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如逾期进场,勘察人须支付每日5000元的违约金。勘察报告送审前,勘察人应配合发包人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专家论证,专家人数不少于3名,专家费不少于1500元/人,因专家论证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3、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附件5-3:进度计划-勘察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表中“完成勘察外业、提交勘察报告、满足业主进行勘察成果审查条件”事宜的勘察时间由“第25日内”修改为“第30日内”。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厦门信息集团向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盖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盖电子章) 2023年09月06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盖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盖电子章) 2023年09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