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dfmgz02928
预算金额1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少波0551-6379932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项目法人: 吴福胜 项目地址: 安徽省巢湖市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2022-12-26 16:45:00
公告正文

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合发改备〔2022〕43号

1.4招标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2022DFMGZ02928/JG2022-10-2479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DFMGZ02928/JG2022-10-2479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巢湖市。

2.6建设规模:本工程为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1756 m2,项目用地面积为72600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21756m2,道路及广场占地面积为15970m2

2.7合同估算价:13000万元

2.8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含土建工程,水电暖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模拟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遗文件等招标资料。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任一方)须具备一项单个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注: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落款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1、3.8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0551-62220164。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6日10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月16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4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皖维路5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956661308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李少波、毛玉坤

电话:0551-63799328、0551-62220070、18297904889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4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9.5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开标现场无法接收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建议投标人优先采用电汇(转账)、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确需采用银行保函等纸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处,逾期递交或递交保函等纸质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9.6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本项目不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齐纸质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060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275240393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2022年12月27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48分2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2-27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2-27
    0天1小时48分

附件:
发布-招标文件-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2DFMGZ02928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7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的澄清答疑1

各潜在投标人:

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编号:2022DFMGZ02928/JG2022-10-2479)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一、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根据以上要求,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公布的施工许可信息截图能否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答:予以认可。

二、问:招标文件P50页“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因各地发布文件不一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建筑强企”评审,请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审的“建筑强企”是否可以认定加2分?

链接内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1年9月15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湖南省“建筑强企”评审结果的公示。

答:招标文件要求“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本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三、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2.2.3(3)履约信誉 优秀建筑业企业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成员中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等级高的为准):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2分;获得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得1分。注:仅认可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根据以上要求,我司为建筑施工企业,并在企业注册地获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级建筑业综合实力30强企”能否作为可得2分的有效证明材料?

答:见答疑二回复内容。

四、问:以下两条截图为招标文件内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报价下浮率在90%-92%才能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答:关于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内容。

五、问:本项目是否存在二阶段开标。

答:本项目开标程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款内容。

六、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6.1.5项: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承诺本工程达到文明施工标准为: ,此处的文明施工标准是否按无执行?

答:文明施工标准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2项第(13)内容。

七、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鉴于招标阶段采用的工程量清单为模拟工程量清单,与最终施工图可能差异较大,请问:进度付款计量和结算计量,是否投标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实计量,按实结算?

答:具体结算和付款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0.4.1项、11.1款及12.4.4项内容。

八、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图纸上均标注:本图均供招标过程参考使用,本图与最终施工图之间的差异,不作为任何变更、签证、调整单价的依据。是否可以理解为:合同单价固定,工程量按照最终版施工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答: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具体变更估价及结算要求参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执行。

九、问: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为:月进度付款比例为70%,无预付款。本工程有大量的钢结构工程,是否考虑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行业内一般为钢结构工程价款的30%),且70%的进度款支付比例过低,是否考虑适当调整?新版招标文件合同模板的进度款付款比例一般为80%。

答:付款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4.4项内容。

十、问:由于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占比较大,钢结构加工制作需要支付预付款,能否在付款条件中增加支付预付款。

答:付款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2.1项内容。

十一、问:本工程暂列金额按1000万元整计取,请问是否另计税金?

答:另行计取税金。

十二、问: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未发布。

答: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要求。

十三、问:是否提供控制价明细?

答:见附件。

十四、问:(1)招标文件里关于最高投标限价规定如下,我司致电招标代理,回复说不提供控制价明细价格,两者矛盾。请提供控制价明细。(2)在招标文件里约定了结算单价的调整方式,没有控制价明细价格,投标报价时没有参考。(3)招标文件的不平衡报价评审条款,也需要招标人提供控制价明细价格。具体如下图,鉴于以上三点原因,请提供控制价明细。

答:见答疑十三回复内容。

十五、问:开竣工日期均为1月份到5月份,请明确具体开竣工时间。

答: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内容。

十六、问:未见本项目地勘报告,是否可提供地勘报告?

答:本项目所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满足投标需求,投标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可自行现场踏勘。

十七、问:新建厂区位于巢湖什么位置?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是否有指定位置?位置在哪?施工现场周边,PVB分厂、PET分厂、醋酐分厂、白乳胶分厂、加气砖分厂等厂房位置是否为空地?

答: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十八、问:总平面图红线范围内,场地现状如何?现场临水、临电情况如何?施工现场是否提供临设场地:例如办公区、管理人员及工人生活区、库房及加工厂?若提供临设场地,请问目前场地是否已经硬化?现场临时道路是否已经做好?临时电、临时水接驳点,雨污水接口,请明确位置。

答: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十九、问:请明确,现场施工道路施工范围。

答:具体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十、问:请问石粉价格是否按70元/吨(不含税)计入?

答:投标人结合市场自行报价。

二十一、问:招标文件内容:“本项目甲供材料为:水泥、碎石、混凝土加气块,承包人需采购皖维生产的合格产品”,控制价编制说明内容:“本次加气块为甲控材,控制价编制按照300元/m3(不含税)计入”,综上所述,投标报价中“水泥、碎石”是否需要计入主材费,请明确。

答:加气块材料为暂定价,投标人按300元/m3(不含税)计入。水泥、碎石材料计入主材费,投标人结合市场自行报价。

二十二、问:招标资料中未提供“市政”专业相关图纸,请补充此部分招标图纸。

答:具体以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

二十三、问:在总平面图上,未找到外管位置、空分变压所位置;

答:详见总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十四、问:图纸问题:010外管缺少桩基图和建筑图;缺少室外道排图纸。

答:外管图纸中已提供灌注桩直径、长度及配筋信息(详见下图一),其余信息参考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及焚烧系统(284)桩基说明;外管建筑招标文件中已提供(详见下图二);道路范围详见总平面图,给排水管道及道路做法投标报价参考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后期工程量按实结算。

(图一)

(图二)

二十五、问:甲方提供招标图纸,缺少拆除工程的图纸或者文字描述,请进一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十六、问:土建招标2中焚烧炉位置在总平面布置图上标识不清楚,请明确。

答:详见总图和工程量清单。

二十七、问:开票间图纸做法,缺少施工图,请补充。

答: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十八、问:土建招标1中外廊的位置标识不清楚,请明确。空风变电所位置不明确,在总图无法定位,请明确。空分位置无法确定,水泵房、膨胀机房缺结构图,压缩机房缺建筑施工图。火炬位置在总图不确定,无发定位,请明确。

答:详见总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十九、问:循环水站基础筏板做法,缺施工图纸,需要明确。

答: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十、问:总图中拟建建构筑物同旧有建构筑物,包括旧有市政路、室外管网、主要出入口反映不清楚,可否进一步提供相关图纸和说明。

答: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为准。

三十一、问:010外管电子图中无灌注桩相关图纸,但在清单外管中有灌注桩工程量,请补充完善图纸。

答:外管图纸中已提供灌注桩直径、长度及配筋信息(详见下图一),其余信息参考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及焚烧系统(284)桩基说明;外管建筑招标文件中已提供(详见下图二);后期工程量按实结算。

(图一)

(图二)

三十二、问:焚烧炉除尘器和SCR反应器15米支撑平台,缺少施工图纸,请补充。

答: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十三、问:设备基础下采用“级配砂石换填,换填厚度500mm”,换填宽度不明确?

答: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具体换填工程量结算按实调整。

三十四:问:室外集水坑、排水沟做法未明确?

答: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十五、问:储油池基础底标高-0.300米,基础持力层未明确,未达持力层时如何处理?设备基础持力层做法未明确,未达持力层时如何处理?

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处理。

三十六、问:设备基础下采用“级配砂石换填800mm”,换填宽度不明确?

答: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具体换填工程量结算按实调整。

三十七、问:地下槽基础底标高-5.1,相邻基础标高-3.0,且两者基础净距仅为1.4米,不满足最小放坡间距,存在安全隐患。

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处理。

三十八、(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质量标准:合格(争创黄山杯),修改为:质量标准:合格;(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三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争创黄山杯)标准,修改为: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3)本项目争创黄山杯。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皖维路5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956661308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李少波、毛玉坤

电话:0551-63799328、0551-62220070、18297904889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3分22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1-06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1-06
    0天0小时0分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1-06
    0天0小时7分

附件:
20230106095019答疑澄清_签章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zip

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合发改备〔2022〕43号)

四、合同估算价:12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主要包含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室外附属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遗文件等招标资料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12-30

八、联系人:周健 联系电话:13956661308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简号: 2022DFMGZ02928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年乙烯法特种聚乙烯醇树脂升级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12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监督部门编号: 11340100MB1683202M 监督部门名称: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2022-12-26 16:45:00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2分7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2-26

    交易中心审核
    通过
    2022-12-26
    0天0小时22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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