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公安局采购特战装备、警用装备,具体详见清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审核通 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L-2022-012
项目名称:额敏县公安局采购特战装备、警用装备,具体详见清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60000
最高限价(元):390000,7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额敏县公安局采购特战装备、警用装备,具体详见清单。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执法记录仪4G,PDA打印机,采集站,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额敏县公安局采购特战装备、警用装备,具体详见清单。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7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特战装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标项 2,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审核通 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 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第九师阿格勒克西街798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 证书认证中心官网 (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 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 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 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 器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 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 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 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额敏县公安局
地 址:额敏县红花路
联系方式:0901-3866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汇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第九师阿格勒克西街798号
联系方式:1809930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杨
电 话:180993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