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运科学研究所天津海水溢油应急处置试验系统建设工程施工----25T汽车式起重机2台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水运科学研究所天津海水溢油应急处置试验系统建设工程施工----25T汽车式起重机2台租赁招标公告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 公司水运科学研究所天津海水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工程施工----25T汽车式起重机2台 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水运科学研究所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工程施工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20】149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 水运科学研究所天津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实验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名称)25T汽车式起重机设备租赁的招标公告,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含精装修)、建筑幕墙工程、建筑给水、建筑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采暖(从市政供暖系统至换热站的供暖系统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相关系统工程实施设计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电梯工程、建筑电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动力工程(配电室上口通往分界室的高压电缆不在本项目范围内)、钢结构工程、室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含海绵城市)等以及总承包管理和配合工作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不分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租赁机械的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
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税率为3%或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21日 17时至2023 年 8 月26 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9月 10日 1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如不分包件,则无需填写包件号))
5.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PMS/)上发布,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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