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槐安桥站、朝晖桥站通风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 2024 年度槐安桥站、朝晖桥站通风空调系统改造项 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投标人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朝晖桥站、 3 号线一期工程槐安桥站,目前 2 座车站风系统、水系统独立运行。需对以上 2 个站的风系统、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使之到达风水联动的目的。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槐安桥站、朝晖桥站通风空调系统改造 及 节能分享期内所投入设备及系统的维护保养、故障处理、软件及硬件升级、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等。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 EMC)模式,由投标人进行100%投资,在后续效益分享期内由投标人与招标人按一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并安装。
2.6 交货期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7 项目 服务 期限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2024年 11 月 至 2025年11月。招标人有权依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对暂定工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本项目的效益分享期为10年,从竣工验收完成日起开始计算。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技术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
3.1.2 投标人所采用的空调节能系统软件平台须具有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若投标人非空调节能系统软件平台的开发商,则投标人须取得空调节能系统软件平台开发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 20 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通风空调 改造并已投入使用的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投入使用的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 投标人所采用的空调节能系统软件平台自 201 9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大型公共建筑或轨道交通领域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和“评定分离”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 )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办事指南(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 CA 数字证书互认(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09:00 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 10 时 0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 彭鹏
联系电话: 0311-66521190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 88 号商业办公楼 7 层
联系人: 胡亚军
联系电话: 0311-80682006
电子邮件: zjazb201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 0311-8068200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