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xrzb2023-03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敦化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杜金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凤有0431-805145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XRZB2023-03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敦化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 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敦白高铁损毁恢复工程)小榆树川-贤儒镇段,路线全长19.478公里;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敦白高铁损毁恢 复工程)贤儒镇-国道G201段,路线全长3.022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的施工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19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 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七楼,敦化市江滨社 区沿江路1555号)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
招标编号:JLXRZB2023-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 <2023>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敦化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 室。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敦化市。
2.2规模及内容: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敦白高铁损毁恢复工程)小榆树 川-
贤儒镇段,路线全长19.478公里;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敦白高铁损毁恢 复工程)贤儒镇-国道G201段,路线全长3.022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2.3招标范围: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的施工。
2.4计划工期: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路线名称 长度(km)
01 小榆树川-贤儒镇段 19.478
贤儒镇-国道G201段 3.02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的施工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到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 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 交易活动。
5.3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 .135.6.232:8088/TPBidder;)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进行绑 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0431-
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长春)、0433-
8333039(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 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 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 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 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敦化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七楼,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投标人 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 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 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 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 ”。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5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 idder;)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
”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 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 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2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化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敦化市南环城路332号
联 系 人:杜金鹏
电 话:0433-63636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联 系 人:曹凤有
电 话:0431-80514545
监督部门:敦化市交通运输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敦化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化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敦化市南环城路332号
联 系 人:杜金鹏
电 话:0433-63636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联 系 人: 曹凤有
电 话: 0431-8051454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3>20号文件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敦化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敦化市。
2.2规模及内容: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敦白高铁损毁恢复工程)小榆树川-
贤儒镇段,路线全长19.478公里;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敦白高铁损毁恢复工程)贤儒镇-国道G20 1段,路线全长3.022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敦化市县道176大贤线工程的施工。
2.4计划工期: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 路线名称 | 长度(km) |
01 | 小榆树川-贤儒镇段 | 19.478 |
贤儒镇-国道G201段 | 3.02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的施工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01 标段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01 标段 | 投标人的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 的比值不小于1。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01 标段 | 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的施工业绩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 信誉要求 |
01 标段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第 1.4.4 项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01 标段: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已经在本单位注册的“公 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4)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 他 项 目 上 任 职 ,或 虽 在其他项目上 任 职但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从该 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
注:1.本表所列人员不得互相兼职。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与道桥相关的 专业,如
职称证上无专业,则其毕业证上的专业应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与道桥相关的 专业。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 文 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 信 第 二 个 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 候 选 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 投 标 限 高 价作废标处理。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 会将否决 其投标。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 1) 招 标 人 按 照 第 二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 第 5.2.1 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 行 评 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 人名单及 排序。 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 分相 等时,则按照以下所列顺们在前的优先: a. 主要人员得分较高者; b.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者; c.履约信誉得分较高者; d. 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 若第一信封评审时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 票 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排序在先。 ( 3) 招 标 人 按 照 第 二 章 “ 投 标 人 须 知 ” 第 5.2.3 项 的 规 定 对 通 过 第 一 信 封评审且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 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 审, 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检查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况,如有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章要求。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 投标有效期; b.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保函;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 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签章。(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字或签章。(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有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 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2. 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开 户 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 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2 | 第一信封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5分 | |
2.2.3 | 第二信封详细评 审标准 | 不适用 | |
3.2.4 | 通过第一信封详 细评审的投标人 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 名①通过详细评审 |
①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 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 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 规划 | 10 | 7-10 | 总体方案切实可行,对本项目具 有针对性。 |
6 | 总体方案基本满足要求 | |||||
重点难点工程及解 决方法 | 10 | 7-10 | 重点难点工程突出,解决办法合 理、科学、先进 | |||
6 | 有重点难点工程,有解决办法 | |||||
施工方案、方法 | 10 | 7-10 | 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方法齐全、技术先进、施工工艺完善 | |||
6 | 施工方案、方法基本满足要求 | |||||
各类保证体系和保 证措施 | 10 | 7-10 | 内容齐全、完善:工程保证体系 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6 | 内容完整、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 施工要求 | |||||
2.2.2(2) | 主要 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 业绩 | 15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 业绩 | 10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0分。 |
2.2.2(3) | 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 | 35分 | 投标人的业绩 | 20 | 12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
20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 增加一项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加8分。 | |||||
投标人的信誉评价等 级① | 15 | 本次评标优先采用以下所列顺 位在前的企业信用等级: (1)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 的《关于发布2022年度公路建 设市场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 果的通告》中的施工企业省级 信用评价等级; (2)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中投标人的全国综合评 价 2021 年度企业信用等级; (3)无上述吉林省和全国综 合评价且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不良信用记录”的, 按 A 级 对 待 , 否 则 按 C 级、D 级对待。 AA、A 级得 15 分; B 级得12分; C 级得9 分 D 级得0分。 备注: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以交 通运输部相关官网查询的信用 等级为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①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 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信誉评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 %,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取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
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
的 报 价
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
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详细审查办法(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 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
件 的 原 件,以 便 核 验。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本 章 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 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 按本章第 2.2.2(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2) 按本章第 2.2.2(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3) 按本章第 2.2.2(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 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 过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初 步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不 少 于 3个 且 未 超 过 评 标 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 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 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
,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 ,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 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
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 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
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 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 ,则 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 本的 ,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 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 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
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 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 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 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2.4 项规定 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 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招 标 人:敦化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敦化市南环城路332号
联 系 人:杜金鹏
电 话:0433-63636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联 系 人:曹凤有
电 话:0431-80514545
监督部门:敦化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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