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雨花台区污染物自动化智能分拣中心配套渗滤液处理设备及除臭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5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rj-zb-202301076
预算金额1595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巫颖025-52417918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宇025-83111722
中标公司恭亿科技服务(南京)有限公司1595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京
公告正文
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雨花台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雨花台区污染物自动化智能分拣中心配套渗滤液处理设备及除臭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NJRJ-ZB-202301076
二、项目名称:雨花台区污染物自动化智能分拣中心配套渗滤液处理设备及除臭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恭亿科技服务(南京)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J栋1406-1室
中标金额:1595万元
项目负责人:刘京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及评标信息:
评审专家名单:张俊、张瑞芬、施庆庆、王军、王蓬、王永军、秦超
评审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评审日期:2023年8月10日 下午14:30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 1980 号)规定的收费基准费率计算,优惠至10.41万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2023年7月20日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雨花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
联 系 人:巫颖
联系方式:025-52417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联系方式:025-83111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宇
电 话:025-83111722-8003
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项目编号:NJRJ-ZB-202301076
二、项目名称:雨花台区污染物自动化智能分拣中心配套渗滤液处理设备及除臭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恭亿科技服务(南京)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J栋1406-1室
中标金额:1595万元
项目负责人:刘京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主要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质保年限 |
1 | 厌氧罐 | 恭亿科技 | GY-YY-600 | 1 | 座 | 165 | 2年 |
2 | 生物滤池箱体 | 恭亿科技 | GY-SWLC-50000 | 1 | 套 | 90 | 2年 |
3 | 污泥离心脱水 | 东邦机械 | DWL360A | 1 | 套 | 90 | 1年 |
4 | 中央控制室智慧屏 | 森智明 | SP18 | 1 | 套 | 58.775 | 1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及评标信息:
评审专家名单:张俊、张瑞芬、施庆庆、王军、王蓬、王永军、秦超
评审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评审日期:2023年8月10日 下午14:30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 1980 号)规定的收费基准费率计算,优惠至10.41万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2023年7月20日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雨花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
联 系 人:巫颖
联系方式:025-52417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联系方式:025-83111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宇
电 话:025-83111722-8003
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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