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后村畈灌渠修复工程公选公告
灌渠修复灌溉渠道排水渠道农机跨渠板下田道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建筑工程一切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一切险措施砌体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场外供电临时工程费无筋混凝土构件汽油柴油木柴土方开挖石方钢筋制安基础处理工程工程保险费土方回填排渠及道路多余土方U型渠拆除砼调节层工程与设备单位工程验收永久建筑物完工验收施工场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地表附着物的赔偿搬迁清理场地建设施工安全保卫施工照明围栏设施废排水完工工程成品保护施工区域范围内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原型观测后续建筑工程永久监测设备配合爆破方案安全评估施工维护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交通运输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测量放线施工控制网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水准点施工安全治安保卫环境保护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机电产品水泥砼骨料粘土工程材料预付款工伤保险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施工期运行试运行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装修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安全设施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易燃易爆的材料消防设备施工机具设备高空作业的设备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后村畈灌渠修复工程公选公告
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后村畈灌渠修复工程公选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招标方式: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区域: |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是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下载
|
响应文件格式.docx | 文件下载响应文件格式.docx文件下载响应文件格式.docx |
招标控制价.zip | 文件下载招标控制价.zip文件下载招标控制价.zip |
江山小额投标指南和投标工具V1.2.2(2021-5-13).zip | 文件下载江山小额投标指南和投标工具V1.2.2(2021-5-13).zip文件下载江山小额投标指南和投标工具V1.2.2(2021-5-13).zip |
公选文件定稿.pdf | 文件下载公选文件定稿.pdf文件下载公选文件定稿.pdf |
图纸加章.pdf | 文件下载图纸加章.pdf文件下载图纸加章.pdf |
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 | 文件下载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文件下载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 |
响应文件格式
\n一、封面格式
\n (项目名称)施工
\n响 应 文 件
\n 响应人: (盖单位章)
\n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 年 月 日
\n二、目 录
\n(一)响应函;
\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三)授权委托书
\n(四)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n(五)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提供复印件均加盖响应人公章):
\n1、企业营业执照
\n2、企业资质证书
\n3、安全生产许可证
\n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n5、响应人信用承诺书
\n6、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n(一)响应函(格式):
\n响 应 函
\n__ (公选人名称):
\n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公选文件的全部内容,严格履行公选文件之所有规定,完全接受本项目中选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价款=<招标控制价-非竞争性费用>×<1-中选下浮率>+非竞争性费用] 。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n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n3、如我方中选:
\n⑴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n⑵我方承诺按照公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n⑶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n4、 (其他补充说明)。
\n响应人: (盖单位章)
\n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n地址:
\n电话: 传真:
\n 年 月 日
\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单位名称:
\n单位性质:
\n地 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n身份证号:
\n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n特此证明。
\n响应人: (盖单位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n\n\n\n\n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n |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n授权委托书
\n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n委托期限: 。
\n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n授权单位(盖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n被授权代理人:
\n 年 月 日
\n\n\n\n\n\n \n(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n |
(四)响应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n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响应人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 话\n | \n | |||
\n联系方式\n | \n传 真\n | \n | \n网 址\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技术负责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成立时间\n | \n | \n员工总人数:\n | |||||
\n企业资质等级\n | \n | \n其\n中\n | \n项目负责人\n | \n | |||
\n营业执照号\n | \n | \n其\n中\n | \n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号\n | \n | |||
\n注册资金\n | \n | \n其\n中\n | \n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n | \n | |||
\n开户银行\n | \n | \n其\n中\n | \n专业职称\n | \n | |||
\n账号\n | \n | \n其\n中\n | \n社会养老保险证号\n | \n | |||
\n经营范围\n | \n | ||||||
\n备注\n | \n |
(五)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n1、企业营业执照
\n2、企业资质证书
\n3、安全生产许可证
\n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n5、响应人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n6、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n注:响应文件涉及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须为扫描件。
\n5、响应人信用承诺书(格式)
\n响应人信用承诺书
\n (公选人名称):
\n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建设工程交易环境,我单位将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江山市小额工程交易公选活动,在此承诺如下:
\n(一)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知晓并决策参与公选活动。
\n(二)在建设市场活动中没有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公告并处于公示公告期间(未明确公示公告期限的按6个月计);
\n(三)在建设市场活动中没有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暂停在本区域内投标或暂停承接业务并处在限制、暂停期间,或被清退出本区域建设市场。
\n(四)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n(五)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参与江山市域范围内的招投标(公选)及建设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发生或不存在下列情形:
\n1.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资质、资格证书或年检记录,隐瞒在建工程情况或不良行为记录等行为的; 2.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工作人员劝阻不改正的; 3.有串标、围标、行贿行为的;
\n4.中标(中选)后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中选)、向招标人(公选人)提出额外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公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n5.挂靠、借用资质或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业务的; 6.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业务的;
\n7.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业务的;
\n8.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履行合约的; 9.不按承诺配备项目管理班子、班子成员出勤率不足,擅自变更、提供虚假证明更换管理人员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进度的;
\n10.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
\n11.不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异议和投诉,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公选)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n12.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调查的;
\n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
\n本单位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违反上述承诺的,将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n承诺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
\n日期: 年 月 日
\n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后村灌渠修复工程
公选公告
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后村晒灌渠修复工程经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同意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60.5758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计划于2023年建成。项目
业主为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
公选条件,公选人为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广盈
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选。
一、本次公选内容
主要施工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修建灌溉渠道7条总长2035m,修建排水渠道2条
总长1194m,配套农机跨渠板34处,下田道5个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公选文件及
工程量清单),本次公选工程建安工程造价60.5758万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17600元,
包含暂列金额17600元<含税、暂定价项目0元<含税>。下浮区间:8%(含)-12%(含)。
二、响应资格条件、要求
(一)响应人:
1、江山市小额电子化交易平台公选主体库(A库)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公选截止日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
1、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公选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公选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公选文
件100元/份,缴后不退。
3.2公选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公选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3.3潜在响应人登录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获取公选文件。系统业务咨询
请联系: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服务联系人:周建亮,联系电话:16605707796(办公室:
0570-8757622),服务QQ群:927317332。
3.4本工程公选文件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s://www.hlyzztb.com/)。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13日15时30分
00秒(北京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系统上传。
4.2逾期未上传或上传文件破损错误或格式不符的响应文件,公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选公告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网址:https://www.hlyzztb.com/)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公选人: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0-4448238
地址: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3587000005(696301)
地点: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
2023年2月9日
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工程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后村畈灌渠修复工程
3、混凝土按现浇现拌混凝土,水泥用42.5袋装,螺纹钢按三级螺纹钢考虑。
二、招标范围:
修建灌溉渠道7条总长2035m,修建排水渠道2条总长1194m,配套农机跨渠板34处,下田道5个。
三、编制依据
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以下简称(2021)《规定》;
2、《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
3、《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1版);
4、《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21年)》;
5、《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浙水建(2016)14号;
6、《浙江省水利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7、《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9、《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8版)》;
10、《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
11、《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12、《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版)及营改增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编制;
13、浙江省、衢州市有关文件及法律规定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解释;
14、浙江中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
四、水利部分其他说明
1、基础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128元/工日。材料价格按《衢州市第11期造价信息(江山)》(2022年),无相应材料价格
的按2022年第11期《浙江省造价信息》、《杭州造价信息》或市场询价。
2、费用标准:按三类工程中值取费:
1)措施费3.5%,
2)间接费:
土方工程:6.5%
石方工程:9.5%
混凝土工程:9.5%(钢筋制安间接费费率按相应工程类别砼工程的60%计算)
基础处理工程:9%
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60%
3)利润:5%
4)税金:9%
3、临时工程: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场外供电及其他临时工程费按永久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1.5%计取。
4、其他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计,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部分的0.45%计取。
5、其他说明
1)、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等工程量,结算时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2)、排渠及道路多余土方考虑外运,本工程涉及的土方运距,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结算不再调整;
3)、按设计意见原U型渠拆除按0.075m³/m无筋混凝土构件考虑;原田侧干砌石渠墙按截面0.4m*0.5m干砌块石考虑;
4)、砼调节层工程量按设计意见按4m³暂估。
五、暂列金额:按约3%计取:17600元(已包含税金)
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后村畈灌渠修复工程施工
公选文件
公选人:(盖章)
公选代理机构:(盖章)
编制时间:2023年2月9日
目录
第一章公选公告·····························································03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05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09
第四章招标控制价·························································09
第五章图纸··································································09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09
第一章公选公告
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后村畈灌渠修复工程经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同意建设。项
目建设规模60.5758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计划于2023年建成。
项目业主为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
已具备公选条件,公选人为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
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选。
一、本次公选内容
主要施工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修建灌溉渠道7条总长2035m,修建排水渠道2 |
条总长1194m,配套农机跨渠板34处,下田道5个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公选文 |
件及工程量清单),本次公选工程建安工程造价60.5758万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176 |
00元,包含暂列金额17600元<含税>、暂定价项目0元<含税>。下浮区间:8%(含)- |
12%(含)。 |
二、响应资格条件、要求
(一)响应人:
1、江山市小额电子化交易平台公选主体库(A库)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公选截止日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
1、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公选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公选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公选
文件100元/份,缴后不退。
3.2公选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公选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3.3潜在响应人登录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获取公选文件。系统业务咨
询请联系: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服务联系人:周建亮,联系电话:16605707796(办
公室:0570-8757622),服务QQ群:927317332。
3.4本工程公选文件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网址:
https://www.hlyzztb.com/)。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13日15时30
分00秒(北京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系统上传。
4.2逾期未上传或上传文件破损错误或格式不符的响应文件,公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选公告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网址:
https://www.hlyzztb.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公选人: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0-4448238
地址: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3587000005(696301)
地点: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
2023年2月9日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表
条款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上状元里89号联系人:徐女士电话(传真):13587000005(696301) | |
项目名称 | 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后村畈灌渠修复工程 | |
建设地点 | 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 |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及自筹 | |
(一)项目概况 | 公选人 | 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联系人:徐先生电话(传真):0570-4448238 |
公选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修建灌溉渠道7条总长2035m,修建排水渠道2条总长1194m,配套农机跨渠板34处,下田道5个等工程施工。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5月19日 |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
工程预算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0.5758万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17600元,包含暂列金额17600元<含税>、暂定价项目0元<含税>、暂估价0元(含税)。2、本项目下浮区间:8%(含)-12%(含)3、编制依据: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 |
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二)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 | 响应人资质 | 江山市小额电子化交易平台公选主体库(A库)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二)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 | 安全生产资格 | 响应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二)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 | 信誉要求 | 响应人在公选截止日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
(二)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 | 特别说明 |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
(三)公选文件质疑与澄清 |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响应人若对公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选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或传真至公选人(或代理公司)。 |
(三)公选文件质疑与澄清 | 公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无论是公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公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响应人的要求对公选文件做出澄清,公选人都将于响应截止时间前3日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则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公选文件澄清在本公选公告发布网上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 |
响应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13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 |
响应人确认收到公选文件修改的时间 | 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相应修改文件在本公选公告发布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响应人已获取,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上网查看。 | |
(四)响应有效期 | 响应有效期 | 从响应截止之日算起60日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组成 | (1)封面;(2)目录;(3)响应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6)响应人基本情况表;(7)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8)响应人信用承诺书。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编制 | 应人按公选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由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工具(投标工具V1.2.2)生成响应文件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公选文件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必须按所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按照公选文件要求完成CA电子签章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易招电子交易平台。 |
公选时间 | 同响应截止时间 | |
(六)公选 | 公选注意事项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公选采用在线直播公选大厅实时展播。2、公选人邀请所有响应关系人准时观看实时展播,不观看或中途离场的,视同认可公选过程和公选结果。 |
(六)公选 | 公选会议 | 1、主持人宣布公选会议纪律;2、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称;3、宣布公选人、(公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主持人介绍本工程基本情况;5、评标办法随机下浮率法:①解密并赋号:公选人代表根据现场解密的倒序进行现场系统随机赋号;②确定中选下浮率:公选人(或代理机构)在本工程下浮率区间范围内(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连续摇取三个不同下浮率值,其平均值即为本工程中选下浮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③摇取三名预中选候选人:由公选人在响应人随机编号中随机摇取三个号码,按摇取的号码先后顺序所对应的响应人即为第一至第三预中选候选人(第一次摇取号码对应的为第一预中选候选人,第二次摇取号码对应的为第二预中选候选人,第三次摇取号码对应的为第三预中选候选人)。④依次确定中选候选人:由公选人依次对预中选候选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预中选候选人是否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核查,核查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审查核查通过的,即按通过的先后顺序确定为本工程的第一至第三中选候选人;若因审查未通过而导致中选候选人不足三名的,公选人将再次摇号、审查核查直至补足三名中选候选人。6、公选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公选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7、公布中选候选人名单;8、公选会议结束。 |
(七)评审 | 评标办法 | 随机下浮率法 |
(七)评审 | 评审小组的组成 | 不组建评审小组。 |
中选候选人公示 | 中选候选人确定后,公选人将在本公选公告发布网站对中选候选人公示1个工作日。 | |
定选 | 公选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如出现第一中选候选人不符合中选条件的,公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公选。 |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3种方式缴纳;2、履约担保的金额:响应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选价的2%(不含暂列金额);3、缴纳方式:①如采用现金等方式缴纳的,由中选人缴纳至公选人指定账户;②如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方式缴纳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有效期限不宜少于中选项目合同期限的1.2倍,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 | |
(八)其他内容 | 合同签订 | 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证明,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公选文件和响应文件与公选人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公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公选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理。 |
(八)其他内容 | 不良行为记录 | 在响应截止时间,无下列不良行为记录:(1)在建设市场活动中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响应监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并处于公示期间的(未明确公示期限的按6个月计);(2)在建设市场活动中被江山市、衢州市级、浙江省级、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招响应监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暂停响应资格期间的、或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间的、或被清退出本区域建设市场的。 |
(八)其他内容 | 重新公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选人将重新公选:(1)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少于3个的;(2)经审查后否决所有响应人的。(3)公选结束后监管办对照资质标准随机抽查中选候选人的主要人员情况,所有中选候选人均不符合资质要求的。 |
(八)其他内容 | 不再公选 | 重新公选后响应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公选。 |
(八)其他内容 | 交易服务费 |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公选人和中选人共同承担。 |
(九)否决投标的情形 | 否决响应 | 预中选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选人审查确认,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响应文件组成不全的;2.响应文件未按公选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3.响应人所提供的证书不在有效期之内;4.响应文件未按公选文件要求电子签章的;5.响应函中工期和质量要求负偏离的或响应报价大写有误的;6.响应文件对公选文件或答疑提出的要求未响应的;7.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制作或生成的;8.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人办理响应事宜或不同响应人与同一响应人联合响应的;9.响应文件资料弄虚作假的;10.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11.响应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因涉嫌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期间的;12.响应人在公选截止日被法院列为未结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13.其他未实质性响应公选文件的情形;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十)取消中选资格的情形 | 公选结束后监管办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标准随机抽查中选候选人主要人员的情况,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视情况予以出库处理,中选资格由余下的中选候选人中依次递补。取消中选资格的具体情形如下:1、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到监管办电话通知2小时内)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内企业主要人员清单及通过浙江政务网生成的企业主要人员《浙江省(江山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2、中选候选人企业主要人员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 |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从本公告附件(2)中下载)
第四章招标控制价
(从本公告附件(3)中下载)
第五章图纸
(从本公告附件(4)中下载)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从本公告附件(5)中下载)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
全文参考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水建[2014]1号文)中通用合同条款
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发包人:_____________。
1.1.2.3承包人:_____________(签约后填入)。
1.1.2.5分包人:______________(签约后填入)。
1.1.2.6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
1.1.3工程与设备
1.1.3.4单位工程:指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工程项目划分表中确定的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永久建筑物。
1.1.4日期
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1.1.6其他
1.1.6.2完工验收: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1.7联络
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江山市清湖街道前村村。
2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用地范围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2.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8其它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
(1)
(2)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
(l)按本章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本章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本章第15.6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预留金)、暂定价项目的使用;
(4)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向承包人提出建议;主持本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对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超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调整和变更。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其他义务
(1)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投标人应考虑自备发电机,以备停电时急用。
(2)承包人应精心组织施工,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本合同的临时施工用地均在征迁范围内,承包人无须办理借地相关手续,但应负责地表附着物的赔偿及搬迁清理、场地建设等相关费用列入相应项目报价,自行报价。
(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负责处理自身原因涉及市政、环保、卫生、交通、污水处理和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事故赔偿责任和社会治安等关系。其中施工期间生产的废排水,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现场情况考虑制定处理措施方案,须满足当地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
(6)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需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应制定特殊保护措施,报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后实施。
(7)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工完场清,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按时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开竣工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自检记录、完工验收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资料。
(9)文明施工按江山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执行。施工区域范围内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监理人的检查;环境保护按招标文件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损失或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0)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管理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理,并为其开展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及各种报表。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对工程管理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1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工伤事故后,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须按水利行政主管、江山市有关规定及时电话联系发包人或监理,按规定上报事故书面报告一式二份,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采取措施,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与本工程相关的会议,并作好会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在保修期内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属保修责任范围的事项应及时按质检标准修好。
(13)根据发包人要求做好施工期原型观测工作、后续建筑、工程永久监测设备和设施的保护和配合等工作,做好其他承包人的配合工作,确保整个工程顺利实施。
(14)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发包人有权限令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涉及的各类费用均应列入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另行支付。
(15)承包人负责办理爆破作业相关审批手续(含爆破方案安全评估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6)遵守发包人制订的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安全生产相关奖惩办法(具体细则另行制订)。
(17)承包人在使用地方道路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做到施工、通车两不误。承包人应针对通车路段的施工特点,提出通车路段的施工维护方案,满足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报监理人批准,并认真组织实施。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导致阻车和事故频发或损坏地方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并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工程拖延或施工费用增加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4.3分包
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如下: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分包金额限额:/。
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本章4.5.5款补充:
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3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3万元。
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实际考勤记录为准。
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连续3个月及以上每月驻工地的天数少于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本章4.6.3款补充:/;
在工地工作天数按实际考勤记录为准。
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本款补充:
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的,除每人次需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在合同工程未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确需要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原项目负责人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计划交货日期 | 备注 |
无 | |||||||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 工程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计划交货日期 | 备注 |
无 | |||||||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设备状况 | 数量 | 移交地点 | 计划移交日期 | 备注 |
无 | |||||||
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
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8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7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后14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发包人提供项目立项批文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防汛度汛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9.7文明工地
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施工时必须按围堰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有泥浆水下泄到河流下游;工完场清;工程完工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的主要材料及机具均需清退出场,否则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后符合质量要求,自双方签署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次日承包人的所有人员机具材料必须全部退场,清理好施工现场,若拖延清场,按拖延工期处罚。留在施工现场的材料及机具视作无主物由发包人组织清理,清理发生的费用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11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20㎜的雨日连续超过1天;连续3天以上雨水。
(2)风速大于14m/s的7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40℃的连续高温大于1天。
(4)日气温低于0℃的连续严寒大于1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竣工违约金表。
逾期完工违约金表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违约金(元/天) |
1 | 按合同约定 | 500 | |
2 | |||
3 |
(2)全部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的2%。
11.6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按期完成,提前不奖。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13工程质量
13.7质量评定
13.7.7工期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水泥、砼、钢筋、砼骨料、粘土等,承包人按相关要求在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取样并送检。(具体由监理人按有关规定确定)。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有投标综合单价的,按投标综合单价调整;
无投标综合单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方法和投标书的优惠率,同口径进行结算,优惠率按中标单位投标时下浮的幅度同比例下浮,优惠率为%。合同优惠率的确定:合同优惠率=[业主控制造价(不含暂定价项目、暂定价材料、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中标人投标报价(不含暂定价项目、暂定价材料、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业主控制造价(不含暂定价项目、暂定价材料、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增加,按监理、发包人代表签证的工期增加天数调整,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注:如取消某项分类分项工程项目的,该项内容不属于单项调整范围,且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相应费用的索赔申请。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补充:
1、变更按照发包人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根据工程需要或发包人要求,经监理人确认由发包人形成纪要作为变更依据,承包人按照纪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细化为: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或变更项目时,则该新增或变更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原则提出变更单价,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进入工程结算,支付方式执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
(1)人工预算单价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人工预算单价。
(2)材料预算单价采用投标期基价(《衢州造价信息》2022年第11期江山信息价);如无信息价,则根据项目实施时的材料市场价由相关部门组织询价确定材料预算价格。
(3)机械台班单价按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和有关规定计算。
(4)定额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和有关规定,如浙江省水利工程定额不能满足计价,可采用水利部颁布水利定额及其他相关行业定额的定额含量计价。
(5)上述单价按以下计算的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
综合优惠率=[1-(投标人投标价-暂列金额(预留金)、暂定价项目)/(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预留金)、暂定价项目)]×100%。
(6)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15.8暂估价
15.8.1(l)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上级无明文规定的一律不作调整,下述第16.1.2条款约定不适用本项目。
16.1.2约定为:合同执行期间,仅对合同工程的(单价承包部分)进行价格调差。
(1)在合同执行期间,人工预算单价调整执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人工预算单价调整的相关文件。
(2)在合同执行期间,主要材料/上下浮动超过5%时应进行价格调整,主要材料指影响投资较大的材料。价格调整按工程进度款结算周期进行,以投标期基价与施工期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对照计算,对其价格超过±5%部分进行调整(只计材料信息价差价及其税金)。
投标期的基价是指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衢州造价信息》2022年第11期江山信息价。材料数量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投标文件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含量计算,最终补差材料的数量(工程量清单增减部分除外)不应超过投标文件汇总表中的材料总用量,且不超过现行浙江省水利定额计算的总用量。
(3)其他材料的价格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
(4)因工期延误产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
1)因发包方原因或者非承发包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价差不计入(负值)工程造价。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差(正值)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不计入(负值)工程造价。
17计量与支付
17.2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时全部扣清。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签订合同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8.5%;余款1.5%作为质量保修金(不计息),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付清。(即本章第17.4.1项的质量保证金)。
本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17.3.4工伤保险的金额:合同价格(扣除暂列金额后)的0.15%,执行江人社【2012】114号《关于印发《江山市推进建设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
17.4质量保证金
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额度及质量保证金总额见第17.3.3(1)目。
17.5竣工(完工)结算
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
17.6最终结清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4份。
17.7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
18工程验收
18.1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条件为:合格,验收程序为: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8.2分部工程验收
18.2.2本工程由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其余由发包人主持。
18.3单位工程验收
18.3.4提前投人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18.5阶段验收
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18.6专项验收
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18.7竣工验收
18.7.3本工程/(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18.8施工期运行
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18.9试运行
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义投保,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投保内容:(1)从承包人进点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期间,除保险公司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外的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坏和修补。(2)在保修期间内,由于保修期以前的原因造成上述过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害。(3)承包人在履行保险责任的施工中造成上述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4)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从承包人进点至保修期满。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00万元。
20.5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承包人还必须投保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80万元以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有关要求进行投保。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7天内提交;
保险条件: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单的条件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于本工程一切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故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江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24.2友好解决
补充: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第三方或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4.3争议评审
24.3.7补充: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可请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
合同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4)招标文件;
(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元)。
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_________个月(日历天)
9.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同意后一次性不计息退还风险金。
10.通过完工验收后,如有违约行为按合同扣除违约金后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1.经结算审价,民工工资发放清(以在乡(镇、街道)及村公务公开栏公示为准)后不计息退还工资支付保障金。
12.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廉政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延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
(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同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八条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条乙方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乙方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五)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九)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事故轻重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盖单位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