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桥镇徐园村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州区刘桥镇徐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刘桥镇徐园村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刘桥镇徐园村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
2.1.2建设规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肆仟元整(人民币234000元)
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工期要求: 15日历天(以建设单位通知开竣工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24年 月 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太阳能路灯生产企业并有安装能力的生产商可以参加投标,生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机电安装人员证书复印件或2021年以来销售和安装一条龙服务业绩证明等资料(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14时00分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进入http://tongzhou.etrading.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25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tongzhou.etrading.cn/网上发布。
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680元(现金),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投标人中标后交给招标人,否则作为弃标。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中标人现场支付招标代理费。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通州区刘桥镇徐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
地 址: |
通州区朝霞路鑫河湾1#502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高先生 |
电 话: |
15962875018 |
电 话: |
1510628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