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物资(商混)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10-JC-2022-4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商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旗下子公司,负责建筑市场的经营开发及承揽。目前即将开工的项目有伯渎河项目,其中伯渎河体育中心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泰伯大道与新阳路交叉口、伯渎河北侧。项目建设单位为无锡市新发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计包含两个体育场馆,总建筑面积为20515.34m2,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1日。以及一两年内无锡市内的项目。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2所有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4.2.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条件。
4.2.2生产能力:投标人应具备招标物资的生产供应能力。
4.2.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含)人民币。
4.2.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获得并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2.5供货业绩: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4.2.6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2.7其他: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4.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中铁十一局集团铁恒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浙大网新科技园29栋)。持:①投标申请表;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请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次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出售。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件1)。
5.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2年12月26日8时30分至10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10时00 分,地点为:中铁十一局集团铁恒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浙大网新科技园29栋)。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3)中国大宗物资网(www.zgdzwz.com)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8.1 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
联系人:黄军
联系电话:15079522560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创融大厦A座7楼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邮箱:359874905@qq.com
8.2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铁恒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联系人:余磊
联系电话:18272076186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浙大网新科技园29栋
邮箱:459015373@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使用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标书费 (元) |
投标保 证金金额(元) |
备注 |
1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立方 |
50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铁恒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和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自身具有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供货业绩:谈判人近三年完成过3个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谈判人需在项目所在地区域或近郊设置固定粉煤灰仓储地点;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时要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提供粉煤灰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 |
200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立方 |
7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 |
55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 |
1500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立方 |
1200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立方 |
100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立方 |
10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立方 |
500 |
||||||
9 |
商品混凝土 |
C55 |
立方 |
500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60 |
立方 |
500 |
||||||
合计: |
立方 |
3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