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保项目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金额
34.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y2023-fw181
预算金额34.1万元
招标公司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金华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23-FW18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1.时间:自2023年04月18日起至2023年04月2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户名: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181)。】
提示:
(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其“质疑时效期间”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页附件)。
(注: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2375094587@qq .com)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05月08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18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05月08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5月08日14:30时在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4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469591
质疑联系人:严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469591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579-81338925(报名)、82162067(业务咨询)传真:057982460882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附件信息:
附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0.1 KB
一、项目编号:TY2023-FW18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采购单位家数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1 | 金华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保项目 | 对指定消防设备进行更换,并定期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维修维护保养,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服务期为一年。具体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 1家 | 34.1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1.时间:自2023年04月18日起至2023年04月2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户名: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181)。】
提示:
(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其“质疑时效期间”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页附件)。
(注: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2375094587@qq .com)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05月08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18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05月08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5月08日14:30时在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4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469591
质疑联系人:严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469591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579-81338925(报名)、82162067(业务咨询)传真:057982460882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附件信息:
附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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