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医院食堂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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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XZ202409HN2128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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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9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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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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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海南省万宁市环市三东路1号万宁市人民医院10号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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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所在楼层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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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宁市人民医院食堂 |
2 |
392.89 |
38200 |
1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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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每季度(三个月)一付,先用后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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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1个月(免租金,含在租期内) |
租赁押金(元)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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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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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该项目食堂位于海南省万宁市环市三东路1号万宁市人民医院10号楼二楼,总面积392.89㎡。目前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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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1、 本项目招租仅限于用作医院食堂用途; 2、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食堂用于家禽、活禽、宠物、易燃易爆品、建材化工产 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及从事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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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 项说明 |
一、服务标准: 1.承租方须提供符合万宁市人民医院切实可行的食堂经营方案、服务承诺。兼顾营养食堂的特点,配备电子订单系统,做到根据医嘱和饮食预约单按时、准确将饮食分发给病人。应随时听取病人及病房工作人员意见,加以改进。 2.承租方自主招聘与辞退食堂从业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政策法规,规范用工。所聘用员工需相对稳定,持有效健康证,定期进行相关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和违规违法行为均与医院无关,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承租方必须服从招租方管理,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特别大米、食用油必须确保质量,如发现承租方违约,医院有权责令承租方作出检查或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承租方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卫生及食堂周围包干区由承租方负责打扫,保证操作间、售饭间、洗菜间、用餐地点以及卫生包干区等地方每次餐后清扫干净,保证地面清洁,确保食堂(墙壁、门窗、洗碗池、餐桌椅、案板用具等)无油污、无废纸果壳、无灰尘、无卫生死角。 5.厨师必须需持有厨师证。要做到明火亮灶,并能消除油烟。 6承租方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必须参加医院每年两次的消防及灭火演练,要求食堂员工人人考核通过)、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承租方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 承租方应负赔偿责任。 7.承租方购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 8.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需提供相关的翻新方案并与招租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实施。 9.承租方需在签订服务合同时提交100000元给招租方,作为本项目的押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租方未经医院同意,也无不可抗因素不得中止合同。否则,扣除押金100000元,并赔偿医院相关损失。 10.各类食品定价不得高于同类医院食堂价格和当时市场平均价格。 11.供应每种菜肴、点心必须明码标价,并在售菜窗口上方公开。 12.将患者及患者家属用餐区与医护人员用餐区分别单独设立。 二、服务要求: 1.承租方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和疾控中心等部门的监管,合法安全的经营医院餐饮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体检取得健康证并通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且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定时进行安全和专业技能培训以及健康检查。 3.承租方在食堂内粗加工间、细加工间、消洗间、保洁间、更衣间、仓库等功能区应区分明确。食堂采购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应配备大型消毒柜并正常使用,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承租方应认真做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分类倒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具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建档立案及向医院报备。 5.承租方应本着文明经营、薄利多销、方便生活和服务周到的宗旨,坚持做到菜色品种多种多样,饭热菜香。 6.承租方出售的食物价格不能高于且应适当低于市场价格,保证薄利经营,不得以独家经营的地位牟取暴利。 7.承租方作为医院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疫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和责任。承租方必须自行做好其管理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 8.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医院的各类有关规定。委托管理期间承租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分包他人经营。 9.承租方须配备一间食品安全检测室,并制定相应的检测制度。每日对食品原材料进行农残检测并存档,在医院配备的食品原材料登记系统中按时登记。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有的检测报告整理汇总,交医院监督部门备案。 10.承租方需对每餐进行食品留样。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年、月、日、时),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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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月) |
1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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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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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明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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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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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省万宁市人民医院(万宁市医共体总医院)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468878MB0X28513Q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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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食堂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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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决策文件 |
1、 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人民医院食堂房屋招租的批复; 2、 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市人民医院食堂对外出租使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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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1、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万宁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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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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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竞租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确认为承租方后2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万宁市人民医院食堂承包协议》范本签订协议,若在20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食堂承包协议,视为违约。 4、本项目招租仅限于用作医院食堂用途。承租方不得将承租食堂用于家禽、活禽、宠物、易燃易爆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及从事违法行为。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新承租方若对食堂进行任何装修须向招租方提出申请,并提供装修方案图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7、食堂大厅及公共部分水电、厨房内的生产所需水、电、燃料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每月的5日前向医院财务上缴所属费用。 8、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月租金标准价格。 11、招租方负责清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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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万宁市人民医院食堂承包协议》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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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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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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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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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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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海南省万宁市环市三东路1号万宁市人民医院10号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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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4年9月26日至 2024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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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10月14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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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 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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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限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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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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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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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宁市人民医院食堂 |
9月26日9:00 |
10月15日9:00 |
1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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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万宁市人民医院食堂承包协议》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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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38 交易二部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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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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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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