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zc-2023-019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邓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开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女士0826-58903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投标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YTZC-2023-019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三、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九章合同草案条款作如下修改:
1.第三条第1点:
“甲方应在以下情形提出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修改为:“甲方应在以下情形提出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并通知乙方,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增加“(15)甲方经营需要减少用工人员,可向乙方退回派遣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非甲方单位的就业岗位。”
删除“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同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因以上(11)-(14)项情形或甲方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甲方退工且不需要重新派遣的,乙方应依法与派遣人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修改为“因以上(11)-(14)项情形或甲方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甲方退工且不需要重新派遣的,乙方应依法与派遣人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2.第五条第1点:
“(2)甲方有权与乙方约定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派遣期限不应少于2年(临时性岗位除外),派遣期满甲方可以退回派遣人员,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修改为“(2)甲方有权与乙方约定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派遣期限不应少于2年(临时性岗位除外),派遣期满甲方应退回派遣人员。”
“(3)甲方有权与被其使用的派遣人员另行签订协议(包括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一方(即甲方或派遣人员)的连带责任。”修改为“(3)甲方有权与被其使用的派遣人员另行签订协议(包括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删除“(4)甲方应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5)甲方有权依法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派遣人员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不得与法律相冲突,而且应当向派遣人员公示或者告知。(6)派遣人员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乙方应当提供派遣人员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3.第十条第2点: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岳池县人民法院起诉。”修改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向岳池县人民法院起诉。”
(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函及报价表报价单位“万元更正为元/人/月”。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6月2日9:30(北京时间);
(四)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岳池县东湖路91号天羿金融中心19楼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826-523118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开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岳池县东湖路91号天羿金融中心16楼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826-5890333
2023年5月2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