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阳山县城东新区产业园及周边配套工程—城东污水厂建设工程(一期)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阳山县城东新区产业园及周边配套工程一城东污水厂建设工程(一期)勘
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阳山县城
东新区产业园及周边配套工程一城东污水厂建设工程(一期)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事宜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的“第七条合同支付及结算”澄清如下:
7.1、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7.1.1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费:
7.1.1.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7.1.1.2当承包人完成施初步设计并交付成果后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40%,当初步设
计通过图审后1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7.1.1.3结算余款待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如该项目超一
年未实施施工图设计工作,从初步设计通过图审次日满两年后15天一次性付清5%结算余
款。
7.1.2勘察费及地形测量费
7.1.2.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7.1.2.2承包人出具完整的勘察及地形测量成果后,需出具对应工作量的勘查及地形
测量费用计算书(按标准收费并计算下浮率),并送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以审定结果作为
勘察及地形测量费的最终结算价,出具最终结算价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八、投标人合格条件”的第4点
澄清为: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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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C级和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
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为该档案在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在清远市
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http://210.76.74.213/GDCredi)或清远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公布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线下登记企业名单中:1.企业信用
等级;2.本项目所需资质;3.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从业人员状况截图或广东省三库
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册人员截图。)
若本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
标人请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
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代理机构:广东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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