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5cg2023fw8975
预算金额68.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文栋1538553693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二坝镇政府机关院内迁移非机动车充电棚及扩建仓库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WH15CG2023FW897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931号)

项目名称:二坝镇政府机关院内迁移非机动车充电棚及扩建仓库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骏诚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神南行政村后家村66号

成交金额:5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二坝镇政府机关院内迁移非机动车充电棚及扩建仓库项目

施工范围:将原非机动车充电棚拆除,另选它址新建非机动车充电棚,在拆除的非机动车充电棚原址新建一层的仓库,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玲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51569313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长凤、王学林、雍自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63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安徽利卓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法人章与投标法人名称不一致;投标文件中没有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文件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没有公章和法人签字盖章;诚信投标承诺书没有法人签字盖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长江路

联系方式:18715303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15385536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电话:1538553693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文件.pdf采购文件.pdf采购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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