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外高桥一厂扩容量替代项目输煤、循环水及水处理系统施工
投标剩余时间8天
金额
797682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97682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伟敏1365166378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电投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晨021-395833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English 简体中文
报建编号: | 2301PD0043 | 标段号: | C03 |
招标人: |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伟敏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651663781 |
招标标段名称: | 外高桥一厂扩容量替代项目输煤、循环水及水处理系统施工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
工程概况描述: | 建设内容为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的输煤系统、循环水及水处理系统及其他外围公用系统建筑施工和安装工程(含转运站及栈桥、输煤设备安装、T1-T7转运站、消防水、工业水、生活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新老厂系统切换、循环水管及配套设施等)施工 |
工程总投资: | 797682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48343.359431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27075266.78元人民币(42707.526678万元) |
施工工期: | 229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资质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180 天。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正常运行超过2年(承包范围需包含输煤系统施工或水处理系统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正常运行超过2年的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等情况,否则视为无效】 | ||||||||
其他要求: | 1.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2.其他: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又称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施工(承包范围需包含输煤系统施工或水处理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任命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3)项目安全负责人(又称安全总监或安全副经理)要求: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未被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招投标交易场所: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04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电投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晨、张琦 | 联系电话: | 021-39583317、021-51523936-1038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其他: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投标人需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提供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3、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资格条件中的其他要求为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