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危害因素检测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恩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中心网站发布了健康危害因素检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并于8月24日上午9时召开了询价评标会,因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相关采购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健康危害因素检测项目
第一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
第二包:公共场所监测“双随机”抽检项目
二、主要技术参数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采样场所
采样数量
备注
第一包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实验室检测,检测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调查等。
28家(城区12家,16家)
28家
按照《2020年恩施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第二包
公共场所监测双随机抽检项目
住宿客房用品用具:
棉织品(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沐浴场所:
棉织品(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温度)
84家(城区44家,乡镇40家)
516份(其中用品用具512份、沐浴用水4份)
按照《恩施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双随机”监督抽检计划》
及《公共场所采样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0万元,其中:第一包5万元,第二包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本次监测项目实验室检测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投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必须具备现行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个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办公、实验室)图片资料、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设备),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质量体系。
(四)供应商必须提供完成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可单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供应商针对报名人的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实验室检测资质副本复印件、参与项目检测工作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投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必须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复印件;报价单及响应文件,主要设备清单;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同时提交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六、项目完成时间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恩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07室
(二)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 16时止。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0日止。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孝玲
电 话:0718—821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