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东港镇建筑装潢垃圾清运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148.6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205-hccc-g2024-0027
预算金额148.62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司明成0510-887609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窦琳娜13506182386
中标公司无锡市顺心保洁有限公司148.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5-HCCC-G2024-0027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东港镇建筑装潢垃圾清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程杰、冯渝杰、刘敏、赵晓联、邹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础,收费标准为(服务类):中标金额100万(含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2%;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64%,由采购人支付。
2、代理费金额:15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锡山区东港镇金港大道8号
联系人:司明成
联系电话:0510-8876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联系人:窦琳娜
联系电话:13506182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琳娜
电话:135061823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东港镇建筑装潢垃圾清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无锡市顺心保洁有限公司 | 913202057796791911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浙大网新国际科创园(山河路50号27幢) | 93.81(均分制) | 1486254.1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东港镇建筑装潢垃圾清运项目 服务范围:清运东港镇辖区范围内的2万吨建筑装潢垃圾,运距约30公里。工作量按实调整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程杰、冯渝杰、刘敏、赵晓联、邹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础,收费标准为(服务类):中标金额100万(含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2%;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64%,由采购人支付。
2、代理费金额:15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锡山区东港镇金港大道8号
联系人:司明成
联系电话:0510-8876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联系人:窦琳娜
联系电话:13506182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琳娜
电话:135061823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