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20053
预算金额100.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丹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20053
二、项目名称: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项目(C15080000交通运输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检查全省91个港口重大危险源及相关的34家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并赋分排名。对全省22家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并赋分排名,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和紧急切断阀等“四个系统”改造提升。
服务要求:(1)对照《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检查全省91个港口重大危险源及相关的34家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全面落实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促进全省港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编制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表,专项检查表将明确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办法、检查细则等内容。检查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等;现场检查包括文件资料检查、生产现场检查、作业抽查以及人员能力测试等部分。检查结束后,对照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对发现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并对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赋分排名。与被检查企业就发现问题进行逐项复核确认,充分听取被检查企业的意见建议,经确认后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的安全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2)对照《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和《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储罐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指南》对全省22家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形成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并根据检查情况对企业进行赋分排名,全面督促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全面进行整改提升。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经营资质、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管理等方面;全力推动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四个系统”(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系统)改造提升。督促企业加快“四个系统”改造提升进度,帮助企业协调各类疑点难点问题,对“四个系统”建设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保持优良运行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四个系统”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切实提升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事故风险防控能力;现场检查包括文件资料检查、生产现场检查、作业抽查以及人员能力测试等部分。检查结束后,对照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对发现问题进行归纳梳理。与被检查企业就发现问题进行逐项复核确认,充分听取被检查企业的意见建议,经确认后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的安全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3)编制《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指南》或相关地方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式、工作组织、检查重点、结果运用、工作要求、附件等。附件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细则》,重点明确检查内容、依据、细则等内容,全面指导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工作。
服务时间:(一)总体时间 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二)时间节点 1. 2023年6月-9月,完成全省91个港口重大危险源及相关34家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全省22家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具体安排为: (1)6月-7月:完成大连地区港口重大危险源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 (2)7月-8月:完成营口、盘锦地区港口重大危险源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 (3)9月:完成锦州地区港口重大危险源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 2. 2023年10月-11月,完成各类报告、指南或标准。 编制《辽宁省港口重大危险源及相关企业专项检查报告》《辽宁省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分析研究报告》《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指南》(含《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细则》)或相关地方标准。各项内容时间进度统筹规划,同步开展。 3.2023年12月,项目验收。 4.2024年1月-3月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服务标准: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提及的项目内容、工作能力要求和工作成果、项目过程控制、项目完成时间等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内容。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永明、王慷、李阳、王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本项目的中标价,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024-2397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024-83733912-8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丹、闫雪竹           
电 话:024-83733912-82/8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4.27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