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全惰性化精密校准仪工控机气象仪监测数据联网系统监测站房辅助设施运行维护非甲烷总烃在线色谱仪零气发生器高纯氢气发生器混合标气配套机柜连续自动监测外接苏玛罐苏码罐空气样品多点多时段实验室分析丙烷甲苯乙酸乙酯三氯乙烯单点标准气体高纯零空气正十一烷烯烃芳香烃卤代烃烷烃除水系统工作气体MFC质量流量控制检测系统为FID检测器自动实时自检自动点火加热装置保温内壁惰性化处理系统控制软件独立专用软件数据分析稀释模块数据传输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温度设定气体流量点自动基线调节观测平台数据库样品保存名称谱图显示查询导出历史数据实时采集存储计算超标报警工作状态参数平衡气为空气标准减压阀气体采样总管硼硅酸盐玻璃材料聚四氟乙烯滤膜烧结过滤器颗粒物采样装置零级空气发生系统无油空压机除烃装置氢气发生系统标准机柜动态校准采用两个高精度的质量流量控制器硅烷化不锈钢混气室工业级路由器智能站房管理系统VPN交换机空调气态监测仪器废气排出装置监测设备标气瓶固定装置防滑人行步道站房内供电系统标准站房保护地线仪器外壳稳压电源防雷设备站房防雷设备防雷电源防雷自动消防系统气态采样总管采样风机RS485通讯功能除湿远程遥控视频监控硬盘录像机监控设备摄像头全面监控报警器支持声或光报警站房温湿度水侵烟感标气压力标气泄露检测钢瓶气是否漏气判断依据震动振幅电流电压检测传感器电源自动控制装置控制排风扇照明灯发生标气泄漏时能与风扇自动联动智能门锁开关门记录远程开门人脸识别开门系统显示端附属设施重要耗材维修记录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仪器设施检定数据审核电力网络通讯项目负责人设备运维仪器设备质控记录安全设施现场巡检远程检查远程仪器运行状态检查系统校准系统进行校准在线监测日常保养设备台账运维应急预案日常运维系统状态检查日常巡查富集/解析模块参数设置检查分析模块基线检查保留时间漂移检查辅助设备日常巡检子站站房气体发生器自动监测系统富集模块吸附管捕集柱脱附富集阱低碳组分捕集性能进行检查气相色谱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载气净化装置根据系统验收或目标化合物测试零气空白检查甲烷和非甲烷总烃单点质控检查采样流量检查标准曲线标准流量计验漏检查注射模块压力传感器压力比进行稀释的装置标准气压计流量比进行动态稀释的装置流量控制装置核查预防性维护配气设备关键零部件拆卸清洁全面质控检查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分离度期间精密度准确度残留检查系统残留测试载气系统计量检定计量校准阀膜色谱柱气动阀散热风扇重要部件清理维护调谐气路打开系统进行验漏标识量值传递合格标准耗品耗材计量标准器具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600-01027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令伟0415-41511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1
公告正文
(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1027
项目名称: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运行维护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5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
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兴七路3号
联系方式:0415-2125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22号楼2单元104室
联系方式:0415-4151199
邮箱地址:3085583277@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131100000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令伟
电  话:0415-415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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