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新建商砼站项目(地块一)主机楼、粉罐及料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5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qd-2021-003
预算金额157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竹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鑫岂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3141772991
中标联系人舒硕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乌海市金海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新建商砼站项目(地块一)主机楼、粉罐及料仓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XQD-2021-003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8日

七、中标/成交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苏富邦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D332138557

投标报价

1570075.00

工期

45日历天

项目经理

舒硕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苏232151717980

技术负责人

雷海浪

资格

工民建专业

高级工程师 05580037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安全员

施工员

质检员

资料员

材料员

造价员

唐磊

苏建安C2(2019)0007196

裴阳

32161010900036

胡南

32161090900027

马露

32171140900174

张卫玲

201309060000080

蒋加付

建【造】05320006851










废标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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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张凯,李芳,陈海燕,刘诗源,何妍

九、其它事项:

1、公示期限:20201年02月25日—2021年03月01日(三个工作日)。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鑫岂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141772991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2、 采购人名称:乌海市金海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竹婷

联系电话:18647320130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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