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1日)
项 目 名 称 |
大木乡场镇休闲步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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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076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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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
联 系 电 话 |
023-72755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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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
023-7236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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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标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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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江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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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南桂园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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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涪陵江洲建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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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重庆江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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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
403.87847万元 |
工商注册号 |
91500102556789190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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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480.722228万元 |
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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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涪陵区招标站 |
联系 电话 |
023-72385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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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发改委 |
023-72288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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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监察局 |
023-72813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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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公司: 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6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大木乡场镇休闲步道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15】6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大木乡场镇。
2.2 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新建人行步道2条,总长约2.4公里,其中栈道1条约500米。建安投资约48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铺装与硬景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挂钟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代老师
电 话:023-72755044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伟
电 话:023-7236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