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老旧机房节能改造项目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老旧机房节能改造项目设备及服务,(招标编号:JSZB-2023-1493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积极践行“双碳”行动计划,集团号召各省加快高耗低效的老旧数据中心和通信机楼(机房)绿色节能改造。长春分公司通过细致勘察,计划实施数据中心、老旧机房的节能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浦东路综合机楼、繁荣路园区机楼进行综合节能改造(自适应节能),此方案经上报省公司并最终获得集团批准。
1.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老旧机房节能改造项目设备及服务,划分2个标段。标段1设备:采购29套自适应节能控制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标段2施工服务:29套自适应节能控制器进行安装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标段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地点 |
1 |
标段一 |
设备 |
自适应节能控制器 |
详见技术规范 |
29 |
长春地区 |
2 |
标段二 |
施工服务 |
安装施工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1名,中标份额100%,本项目不限投不限中。
1.3预算金额:人民币1739947.8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标段一人民币1609500.00元(不含增值税),标段二人民币130447.80元 (不含增值税),其中安全生产费2557.80元。
1.4标段一供货周期:自单笔订单下达之日起40日内完成到货。
1.5标段二施工周期:自单笔订单下达之日起至60日内完成施工。
1.6服务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7质保期:标段一: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标段二: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9承包方式:标段二包工不包料。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1609500.00元(不含增值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如下表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空调自适应节能控制器 |
60kw及以下 |
20 |
54327 |
空调自适应节能控制器 |
80kw |
6 |
57160 |
空调自适应节能控制器 |
100kw |
3 |
60000 |
标段二最高投标折扣限价96%。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标段一
2.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内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2)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格式自拟)。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收制造商的投标。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标段二
2.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内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15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由住建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1.4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至少1支不少于4人的施工团队,其中每支施工团队至少包括1名项目经理,1名安全员,1名电工,其余人员为施工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专业),且须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安全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3)电工: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应急管理局核发),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投标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计取。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9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3.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4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 ”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31-850800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李晶晶
电 话:18563142720
电子邮件:lijingjing.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