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2024年北副坝黄岗段日常维护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3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gfb-fw-24-03/cg202401020
预算金额34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工
中标公司颍上县玉禄水利工程管护有限公司3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2024年北副坝黄岗段日常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HGFB-FW-24-03/CG202401020
二、项目名称: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2024年北副坝黄岗段日常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颍上县玉禄水利工程管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颍上县慎城镇下元西村郭台63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小写:3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2024年北副坝黄岗段日常维护
服务范围:北副坝黄岗段(桩号K56+000~K77+585)21.585km副坝日常维护,包括管理范围内副坝的坝区保洁、草皮维护、设施看护、维修改造及其他零星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红军、刘立杆、任巍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0551-6519955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霍邱县临淮岗镇
联系方式:0564-6281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5199552 13023004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0564-6281037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LHGFB-FW-24-03/CG202401020
二、项目名称: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2024年北副坝黄岗段日常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颍上县玉禄水利工程管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颍上县慎城镇下元西村郭台63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小写:3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2024年北副坝黄岗段日常维护
服务范围:北副坝黄岗段(桩号K56+000~K77+585)21.585km副坝日常维护,包括管理范围内副坝的坝区保洁、草皮维护、设施看护、维修改造及其他零星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红军、刘立杆、任巍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0551-6519955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霍邱县临淮岗镇
联系方式:0564-6281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5199552 13023004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0564-6281037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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