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海门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市海门区城北新村东区项目建筑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17.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1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海门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女士177122372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南通市海门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市海门区城北新村东区项目建筑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市海门区城北新村东区项目建筑亮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南通市海门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市海门区城北新村东区项目建筑亮化工程(二次)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海门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拟通过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2.2工程规模:南通市海门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市海门区城北新村东区项目建筑亮化工程(二次);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清单;(1)工程类别:施工招标;(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3)招标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4招标控制价:171078.55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2.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0日历天;2.6质量要求:合格;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标段编号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元)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等级一施工171078.5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4.4其他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4.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5.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资料费:本项目资料费200元,系统自动收取,售后不退。海衡平台招投标会员免收本次项目资料费。6.质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7.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最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3400元整;海衡平台招投标工程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GHHHF230130(GK0224)),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2023年11月02日14时00分前到达。账户信息:名称: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账号:32062503910100001358909.投标文件的递交(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14时00分,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2)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上发布。11.交易服务费及支付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1000元,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交易服务费交至:名称: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账号:320625039101000012284012.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13.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联系人:陈工1585293826914.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市海门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门街道北京中路1398号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南路1055号联系人任先生联系人沈女士电话15250623921电话17712237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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