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项目采购需求的公示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大楼4号楼
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无
采购类型:自行采购
采购数量:壹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限额(元):200000元
采购部门:环境管理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电话:0755-22101752
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6日
报价方式:接受纸质或电子文件报价,纸质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有),一式一份,报价日期以签收之日为准,邮寄地址: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414。电子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有)扫描件,报价日期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箱地址:huangyanyan@meeb.sz.gov.cn。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深圳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方案(2023-2025)》工作要求,需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涉及基本环境信息、详细环境信息、重点管控环境信息、公约履约环境信息4类调查。通过开展本项目,以把握辖区内重点化学物质的使用、生产以及排放状况,可为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管控等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助力新污染物治理。
项目内容:
1.明确调查对象
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多元数据进行比对,核实辖区内取得排污许可批准的企业及统计其他未在排污许可单位名录库中的重点制造业企业,确保全区重点行业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对象完整、无遗漏。
2.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1)根据《深圳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方案(2023-2025)》要求,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13-43)下的122个行业小类)内,完成全区首轮重点行业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2)对区内其他重点制造业企业补充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形成全区制造业企业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清单。
(3)调查范围:一是基本环境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根据目前已掌握的信息,属于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共计 3960 种类。二是详细环境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主要来源于《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中的化学物质,共计 40 种类。三是重点管控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主要来源于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化学物质,共计14种类。四是公约履约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包括全氟辛基磺酸类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汞和汞化合物。
3.数据审核工作
按照《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要求,对调查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疑点和问题,及时开展现场核查。
4.成果编制工作
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结果进行汇总,编制形成《深汕特别合作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表》。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至公示发布之日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上无相关诚信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上述采购需求公示10个自然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大楼4号楼
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无
采购类型:自行采购
采购数量:壹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限额(元):200000元
采购部门:环境管理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电话:0755-22101752
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6日
报价方式:接受纸质或电子文件报价,纸质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有),一式一份,报价日期以签收之日为准,邮寄地址: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414。电子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有)扫描件,报价日期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箱地址:huangyanyan@meeb.sz.gov.cn。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深圳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方案(2023-2025)》工作要求,需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涉及基本环境信息、详细环境信息、重点管控环境信息、公约履约环境信息4类调查。通过开展本项目,以把握辖区内重点化学物质的使用、生产以及排放状况,可为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管控等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助力新污染物治理。
项目内容:
1.明确调查对象
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多元数据进行比对,核实辖区内取得排污许可批准的企业及统计其他未在排污许可单位名录库中的重点制造业企业,确保全区重点行业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对象完整、无遗漏。
2.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1)根据《深圳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方案(2023-2025)》要求,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13-43)下的122个行业小类)内,完成全区首轮重点行业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2)对区内其他重点制造业企业补充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形成全区制造业企业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清单。
(3)调查范围:一是基本环境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根据目前已掌握的信息,属于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共计 3960 种类。二是详细环境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主要来源于《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中的化学物质,共计 40 种类。三是重点管控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主要来源于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化学物质,共计14种类。四是公约履约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包括全氟辛基磺酸类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汞和汞化合物。
3.数据审核工作
按照《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要求,对调查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疑点和问题,及时开展现场核查。
4.成果编制工作
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结果进行汇总,编制形成《深汕特别合作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表》。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至公示发布之日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上无相关诚信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上述采购需求公示10个自然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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