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肥城市石横镇旅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5.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c-shzc-240506-011
预算金额65.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汇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静0538-33617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肥城市石横镇旅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517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FC-SHZC-240506-01

1.2项目名称:肥城市石横镇旅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项目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4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控制价为 65.20万元。

1.5 项目内容:肥城市石横镇旅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项目的施工,主要包括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装修改造等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6工期: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注册建造师资格: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2.3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名单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57日至2024511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各投标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

3.3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请各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文件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3.4.售价: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截止时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51709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五、开标:

5.1开标时间:20245179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2本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郭静 联系方式:0538-3361796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肥城市石横镇经管站,0538-3660110

九、联系方式

9.1采购人:肥城市石横镇旅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方式:0538-3361796

9.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汇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静          方式:0538-3361796

地 址:肥城市数字经济产业园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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