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霍山县】【成交公示】大沙埂村蚕桑基地机械化生产(二次)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f)-2023-005-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文0564-5461009
中标公司六安市虹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公示信息
大沙埂村蚕桑基地机械化生产(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F)-2023-005-1
二、项目名称:大沙埂村蚕桑基地机械化生产(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虹桥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磨子潭春苑新村1号地块7、8、9铺
成交金额:柒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大写)(¥78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录鹤、张霁月、袁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货物类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为1.1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与儿街镇政府一楼乡村振兴工作站和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8号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64-5461009、0564-503251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503121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霍山县与儿街镇政府一楼乡村振兴工作站
联系方式:0564-546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8号
联系方式:0564-5032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文
电 话:0564-50325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大沙埂村蚕桑基地机械化生产(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F)-2023-005-1
二、项目名称:大沙埂村蚕桑基地机械化生产(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虹桥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磨子潭春苑新村1号地块7、8、9铺
成交金额:柒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大写)(¥78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拖拉机、农业无人机、桑枝烘干设备、保鲜冷库等 品牌:东方红、大疆、国信、捷成等。 规格型号:LX1204、T40、B2*6m*4层、200L等 数量:1台、1台、1套、1套等 单价:14.5万元/台、6.95万元/台、32万元/套、12万元/套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录鹤、张霁月、袁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货物类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为1.1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与儿街镇政府一楼乡村振兴工作站和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8号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64-5461009、0564-503251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503121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霍山县与儿街镇政府一楼乡村振兴工作站
联系方式:0564-546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8号
联系方式:0564-5032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文
电 话:0564-50325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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