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洮南市福顺镇福安村田间水泥路工程
金额
18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2024-007
预算金额18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钰泽136944847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腾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楠0436-62221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洮南市福顺镇福安村田间水泥路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洮南市福顺镇福安村田间水泥路工程潜在供应商(http://www.ggzyjltn.cn:1015/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86900北京时间)前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2024-007

2.项目名称:洮南市福顺镇福安村田间水泥路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9万元

5.最高限价:188.7570万元;

6.采购需求田间水泥路宽4.5米,20厘米厚,长度3.32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工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无法出具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财务审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6)外埠入吉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后方可参加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7232024730,全天

2.地点: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在白城电子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lbc.gov.cn/TPBidder)注册、在(http://www.ggzyjltn.cn:101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86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洮南市民生大厦南栋二楼西侧)。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86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洮南市民生大厦南栋二楼西侧)。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洮南市福顺镇人民政府

地址:洮南市福顺镇

项目联系人王钰泽

联系方式:13694484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腾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洮南市兴隆街道育英东路(第七中学综合楼)1层7门

项目联系人:胡楠                   

联系方式:0436-622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钰泽               

电话:13694484766

4.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6-6236423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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