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安村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易地搬迁小区道路硬化工程、西峰区什社乡新兴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彭原镇鄢旗坳村香菇产业路配套项目、显胜乡冉李村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zz2024-004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庆阳市西峰区乡村振兴局
招标联系人朱建邦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红星1815226070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安村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易地搬迁小区道路硬化工程、西峰区什社乡新兴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彭原镇鄢旗坳村香菇产业路配套项目、显胜乡冉李村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ZZ2024-004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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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朱建邦 | 联系电话 | 18293427618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3-07 16: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3-11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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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安村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易地搬迁小区道路硬化工程、西峰区什社乡新兴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彭原镇鄢旗坳村香菇产业路配套项目、显胜乡冉李村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001 | GSZZ2024-004 | 服务-监理 | 65000.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村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易地搬迁小区道路硬化工程、西峰区什社乡新兴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彭原镇鄢旗坳村香菇产业路配套项目、显胜乡冉李村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庆阳市西峰区乡村振兴局。现对该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文安村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易地搬迁小区道路硬化工程、西峰区什社乡新兴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彭原镇鄢旗坳村香菇产业路配套项目、显胜乡冉李村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GSZZ2024-004
2.3项目概况:1、文安村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文安村易地搬迁小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翻修院坪、铺设雨水管网、维修围墙等配套设施;2、易地搬迁小区道路硬化工程:冉李易地搬迁小区道路柏油罩面、铺设道沿石等配套设施;3、西峰区什社乡新兴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新修道路500米及垫方护坡建设;4、彭原镇鄢旗坳村香菇产业路配套项目:为彭原镇鄢旗坳村香菇生产基地130座大棚配套产业路等;5、显胜乡冉李村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修砂石产业道路2.8公里配套产业电等相关基础设施。
2.4招标范围:文安村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易地搬迁小区道路硬化工程、西峰区什社乡新兴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彭原镇鄢旗坳村香菇产业路配套项目、显胜乡冉李村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
2.6招标控制价:6.5万元。
2.7计划工期:2024年3月15日-2024年6月13日,总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4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拟参与投标者,请与2024年3月7日16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4.2 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3月11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6.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6.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阳市西峰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33号
联系人:朱建邦
电 话:18293427618
代理机构:甘肃中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塬大道金建名居9幢2401室
联系人:冯红星
联系电话:18152260704
邮 箱:gansuzhongzhao@126.com
附件信息
- 附件1:西峰区乡村振兴局监理-阳光采购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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