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行昆山”道路拥堵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
“畅行昆山”道路拥堵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畅行昆山”道路拥堵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已由昆山市行政审批局以昆行审投复〔2023〕302号(项目代码:2308-320583-89-01-830900)、昆行审投复〔2023〕400号(项目代码:2307-320583-89-01-405488)、昆行审投复〔2024〕95号(项目代码:2403-320583-89-01-418457)、昆行审投复〔2024〕203号(项目代码:2405-320583-89-01-944548)、昆行审投复〔2023〕191号(项目代码:2304-320583-89-05-336030)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以昆交建许字〔2024〕00006 号、昆交建许字〔2024〕00011 号、昆交建许字〔2024〕00029、昆交建许字〔2024〕00020号准予。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畅行昆山”道路拥堵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1:西起蓬溪北路东侧车行道边缘(K0+000.000),东至昆山界(K0+240)(其中新建跨越尺泾河桥梁1座,与太仓以桥中为界,该桥梁整体已另外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采用四级公路兼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建安费约460万元。
项目2:路线西起相石路与凤栖路交叉口,向东越过高压铁塔后向北偏移,最后向东终于任昆路。路线全长1.288公里,其中昆山段1.086公里,常熟段0.202公里(常熟段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整幅路整体式断面,设计速度20km/h,采用双向两车道断面,路基宽9.5m。新建地面桥3座,总长105.12m,跨径布置均为3x10m,上部结构采用预制空心板梁。建安费约2500万元。
项目3:主要为昆山开发区创业路南侧、小河路东侧、枫景路西侧、熊庄路北侧合围区域。建设内容包括:①打通站南一路,全长约850米,新建段约380米,宽7米-23.5米,按四级公路兼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②改造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建设,涉及面积约2.5万平方米;③完善区域配套设施,同时更新周边标志标牌、信息化。建安费约4600万元。
项目4:共涉及全市11个框架道路(含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路)交通拥堵点位,拟对交叉口进行渠化,完善现有交安设施。建安费约880万元。
项目5:位于城北大道(紫竹路-S339省道)及东城大道(S339省道-金阳路),总面积约7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园路铺装、景观等,同时建设照明、给排水、海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安费约9300万元。
2.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畅行昆山”道路拥堵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1:施工图设计范围内道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等附属工程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2:施工图设计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监控、扬尘污染防控及沿线附属设施(路灯照明、管线综合、共杆等配套设施)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3:施工图设计范围内道路工程、场地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叉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安设施工程等配套附属工程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4:施工图设计范围内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监控及沿线附属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等配套设施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5: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绿化、园路铺装、景观、照明、给排水、海绵等相关配套设施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养护管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
项目1计划工期:2025年6月30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项目2计划工期:2025年6月30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项目3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项目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项目5计划工期:2025年6月30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养护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经“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由监督部门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进行核查);
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因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处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并在有效期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时间和完工时间均以系统备案的时间为准),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4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189号
电 话:0512-50360507
联系人:唐旭东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
电 话:0512-67629433转8007分机
联系人:邱苏凯、金健文、张立新
E-mail:szjtsws@126.com
监督部门:昆山市交通行业与交通产业项目招标办公室
地 址:昆山市虹桥路109号
电 话: 0512-57505791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原件〔①银行保函(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如需快递,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获取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
(7)已预约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9)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10)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 10分 | 对本工程施工组织内容是否齐全,关键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与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方案是否可行,是否有较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图,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已考虑了风、雾、雨及特殊情况的影响及相关措施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科学合理;工期保证措施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完善、可靠等进行评分。 | ||
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 10分 | 对投标人承诺的质量安全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有创优规划、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对可能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是否有完善、细致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及处理措施,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对投标人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检测设备、安保体系等情况进行评分。 | ||
专项方案 | 5分 | 根据投标人专项方案(包括项目管理体系、工程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推广四新技术、绿色安全保证、交通组织、扬尘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处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等进行评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 | 15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9分;在此基础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每增加1个2019年1月1日至今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完工时间、任职时间、合同金额、道路等级和内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为准)。 注:一个备案业绩仅计一次。 |
项目总工 | 15分 | a.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10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 c.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每增加1个2019年1月1日至今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完工时间、任职时间、合同金额、道路等级和内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为准)。 | ||
2.2.2(3) | 其他因 | 省厅信用评价 | 15分 | 根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计算,无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A级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60计算): (1)信用等级为AA级和列入红名单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X分; (2)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3)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4)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X满分为15分,Y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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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能力 | 10分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技术创新承诺书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项投标人获得的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项,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加1分,最多加4分。(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原件由发包人根据中标情况要求中标人提供备查。) | ||
业绩 | 10分 | a.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得6分; b.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业绩,加2分,最高加2分; c.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公路(或城市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项目的业绩,加2分,最高加2分。 注:一个备案业绩仅计一次。 |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