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坻支队潮阳、八门城楼内文化长廊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js-2023-0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江建设工程咨询(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39209967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宝坻支队潮阳、八门城楼内文化长廊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61号C座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JS-2023-005
项目名称:宝坻支队潮阳、八门城楼内文化长廊项目
预算金额:42.66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66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按照总队《关于规范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营区外观标识库室设置及标牌制作悬挂等有关工作标准的通知》(津消办〔2021〕68 号)的要求和部署,宝坻消防救援支队对营区外观标识进行统一建设。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宝坻支队潮阳、八门城楼内文化长廊项目
(三)服务要求
1.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2.保修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如果采购人需要上门服务,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且保修期内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
3.投标文件中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4.验收要求:抽验比例标准,逐条参数验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时间、地点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宝坻支队潮阳、八门城消防救援站。(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情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出具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三)2023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61号C座4层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并携带报名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61号C座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三路
联系方式:王先生 022-29241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江建设工程咨询(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61号C座4楼
联系方式:黄工 13920996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13920996718
宝坻支队潮阳、八门城楼内文化长廊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61号C座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JS-2023-005
项目名称:宝坻支队潮阳、八门城楼内文化长廊项目
预算金额:42.66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66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按照总队《关于规范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营区外观标识库室设置及标牌制作悬挂等有关工作标准的通知》(津消办〔2021〕68 号)的要求和部署,宝坻消防救援支队对营区外观标识进行统一建设。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宝坻支队潮阳、八门城楼内文化长廊项目
(三)服务要求
1.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2.保修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如果采购人需要上门服务,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且保修期内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
3.投标文件中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4.验收要求:抽验比例标准,逐条参数验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时间、地点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宝坻支队潮阳、八门城消防救援站。(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情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出具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三)2023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61号C座4层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并携带报名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61号C座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三路
联系方式:王先生 022-29241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江建设工程咨询(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61号C座4楼
联系方式:黄工 13920996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1392099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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