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9242108120003 | 项目名称 | 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
标段编号 | 3209242108120003-BA-001; | 标段名称 | 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5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6月15日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招 标(二次)公 告 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经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审[2021]172号文件批准,拟实施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地块设计项目承包人。 1、招标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1.3项目地点:射阳县城开放大道南侧、新城教育组团西侧。 1.4项目用地规模 、规划要点、计划投资 (1)用地面积:约72669平方米。 (2)容积率:大于2.5,不得大于2.8。 (3)建筑密度:不得大于22%。 (4)绿地率:不得小于30%。 (5)建筑风格: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并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 (6)单体建筑限高:80米(建筑最高点)。 (7)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约25万平方米。 (8)建筑工程总投资:约70000万元。 1.5招标范围(中标人服务内容): (1)地质勘察; (2)概念性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报批并获得批准。 (3)所有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图【除常规的桩基、建筑、结构、地下室(含人防)、幕墙、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图外,另包含外装饰、消防、室内外智能化、小区围墙、人防平战转换方案、装配式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确保图纸满足施工要求且审查合格; (4)通信工程(广电、电信、联通、移动,含室内及室外附属区域)、基坑支护设计; (5)公共部位内外装饰施工图设计,包含门楼门卫、物业用房精装修设计、单元楼门厅、电梯前室、楼梯间、地下室入户门厅、汽车和自行车坡道(含顶棚); (6)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楼宇亮化设计(含门卫); (7)接配电(变压器以下部分)设计; (8)营销中心设计,含室内精装修、样板间、外立面、示范区景观、室内外智能化等; (9)需深化的二次设计、被批准的设计方案所涉及的(除小区室外景观、道路、照明、室外管网详图等以外)所有施工图设计; (10)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承担专家评审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二星); (11)工程概算;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变更和工程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备注:所有内外装饰设计、楼宇亮化设计、示范区景观设计需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效果图,效果图数量和质量以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要求为止。 1.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720万元(中标价包括为承包并完成上述中标人服务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1.7合同价格形式:暂定总价合同【最终总价:按(设计费中标价/250000平方米)×实际设计面积(实际建筑面积以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含地上、地下)】。 1.8设计期限:70日历天。 说明:自确定为中标人至提交设计成果。 1.9资金来源:自筹。 1.10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等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4)若不同时具备(2)条、(3)条资质条件,应由具备(2)条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为牵头方,与具备(3)条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签订联合投标协议,联合参加投标。 2.2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单项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4.3万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方案与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说明: (1)业绩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包含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全部或部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确认,缺其中任一,不作为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业绩。 (2)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缺少相关数据(如: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方案设计含义与施工图设计含义)表述的,凭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申请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5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6其他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说明:若中标人具有全部招标内容相应设计资格和能力,应由中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若中标人不具备全部招标内容相应设计资格和能力,应将不具备部分的设计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与能力的单位设计。中标人应对全部设计成果负责,并确保全部通过相关审查、验收、评审。 3、费用支付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条件。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0万元。 4.2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补偿 招标人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7.1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给予3万元的经济补偿。 7.2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 说明:接受补偿方案的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中标人吸收其投标方案相关内容,并不得再提出其他费用补偿要求,并参与中标单位设计方案评审工作二次及规划审批中概念方案申报工作。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2承包人经3次修改仍然不能提交满足发包人要求的报批方案或逾期30日之外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9.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9.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施志伟 联系电话:191 0618 800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 0515-82341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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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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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招 标(二次)公 告 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经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审[2021]172号文件批准,拟实施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地块设计项目承包人。 1、招标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1.3项目地点:射阳县城开放大道南侧、新城教育组团西侧。 1.4项目用地规模 、规划要点、计划投资 (1)用地面积:约72669平方米。 (2)容积率:大于2.5,不得大于2.8。 (3)建筑密度:不得大于22%。 (4)绿地率:不得小于30%。 (5)建筑风格: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并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 (6)单体建筑限高:80米(建筑最高点)。 (7)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约25万平方米。 (8)建筑工程总投资:约70000万元。 1.5招标范围(中标人服务内容): (1)地质勘察; (2)概念性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报批并获得批准。 (3)所有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图【除常规的桩基、建筑、结构、地下室(含人防)、幕墙、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图外,另包含外装饰、消防、室内外智能化、小区围墙、人防平战转换方案、装配式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确保图纸满足施工要求且审查合格; (4)通信工程(广电、电信、联通、移动,含室内及室外附属区域)、基坑支护设计; (5)公共部位内外装饰施工图设计,包含门楼门卫、物业用房精装修设计、单元楼门厅、电梯前室、楼梯间、地下室入户门厅、汽车和自行车坡道(含顶棚); (6)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楼宇亮化设计(含门卫); (7)接配电(变压器以下部分)设计; (8)营销中心设计,含室内精装修、样板间、外立面、示范区景观、室内外智能化等; (9)需深化的二次设计、被批准的设计方案所涉及的(除小区室外景观、道路、照明、室外管网详图等以外)所有施工图设计; (10)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承担专家评审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二星); (11)工程概算;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变更和工程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备注:所有内外装饰设计、楼宇亮化设计、示范区景观设计需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效果图,效果图数量和质量以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要求为止。 1.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720万元(中标价包括为承包并完成上述中标人服务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1.7合同价格形式:暂定总价合同【最终总价:按(设计费中标价/250000平方米)×实际设计面积(实际建筑面积以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含地上、地下)】。 1.8设计期限:70日历天。 说明:自确定为中标人至提交设计成果。 1.9资金来源:自筹。 1.10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等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4)若不同时具备(2)条、(3)条资质条件,应由具备(2)条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为牵头方,与具备(3)条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签订联合投标协议,联合参加投标。 2.2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单项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4.3万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方案与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说明: (1)业绩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包含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全部或部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确认,缺其中任一,不作为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业绩。 (2)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缺少相关数据(如: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方案设计含义与施工图设计含义)表述的,凭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申请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5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6其他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说明:若中标人具有全部招标内容相应设计资格和能力,应由中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若中标人不具备全部招标内容相应设计资格和能力,应将不具备部分的设计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与能力的单位设计。中标人应对全部设计成果负责,并确保全部通过相关审查、验收、评审。 3、费用支付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条件。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0万元。 4.2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补偿 招标人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7.1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给予3万元的经济补偿。 7.2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 说明:接受补偿方案的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中标人吸收其投标方案相关内容,并不得再提出其他费用补偿要求,并参与中标单位设计方案评审工作二次及规划审批中概念方案申报工作。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2承包人经3次修改仍然不能提交满足发包人要求的报批方案或逾期30日之外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9.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9.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施志伟 联系电话:191 0618 800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 0515-82341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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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9242108120003 | 项目名称 | 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9242108120003-BA-001; | 标段名称 | 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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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5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6月15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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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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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招 标(二次)公 告 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经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审[2021]172号文件批准,拟实施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地块设计项目承包人。 1、招标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1.3项目地点:射阳县城开放大道南侧、新城教育组团西侧。 1.4项目用地规模 、规划要点、计划投资 (1)用地面积:约72669平方米。 (2)容积率:大于2.5,不得大于2.8。 (3)建筑密度:不得大于22%。 (4)绿地率:不得小于30%。 (5)建筑风格: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并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 (6)单体建筑限高:80米(建筑最高点)。 (7)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约25万平方米。 (8)建筑工程总投资:约70000万元。 1.5招标范围(中标人服务内容): (1)地质勘察; (2)概念性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报批并获得批准。 (3)所有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图【除常规的桩基、建筑、结构、地下室(含人防)、幕墙、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图外,另包含外装饰、消防、室内外智能化、小区围墙、人防平战转换方案、装配式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确保图纸满足施工要求且审查合格; (4)通信工程(广电、电信、联通、移动,含室内及室外附属区域)、基坑支护设计; (5)公共部位内外装饰施工图设计,包含门楼门卫、物业用房精装修设计、单元楼门厅、电梯前室、楼梯间、地下室入户门厅、汽车和自行车坡道(含顶棚); (6)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楼宇亮化设计(含门卫); (7)接配电(变压器以下部分)设计; (8)营销中心设计,含室内精装修、样板间、外立面、示范区景观、室内外智能化等; (9)需深化的二次设计、被批准的设计方案所涉及的(除小区室外景观、道路、照明、室外管网详图等以外)所有施工图设计; (10)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承担专家评审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二星); (11)工程概算;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变更和工程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备注:所有内外装饰设计、楼宇亮化设计、示范区景观设计需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效果图,效果图数量和质量以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要求为止。 1.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720万元(中标价包括为承包并完成上述中标人服务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1.7合同价格形式:暂定总价合同【最终总价:按(设计费中标价/250000平方米)×实际设计面积(实际建筑面积以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含地上、地下)】。 1.8设计期限:70日历天。 说明:自确定为中标人至提交设计成果。 1.9资金来源:自筹。 1.10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等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4)若不同时具备(2)条、(3)条资质条件,应由具备(2)条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为牵头方,与具备(3)条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签订联合投标协议,联合参加投标。 2.2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单项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4.3万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方案与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说明: (1)业绩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包含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全部或部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确认,缺其中任一,不作为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业绩。 (2)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缺少相关数据(如: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方案设计含义与施工图设计含义)表述的,凭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申请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5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6其他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说明:若中标人具有全部招标内容相应设计资格和能力,应由中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若中标人不具备全部招标内容相应设计资格和能力,应将不具备部分的设计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与能力的单位设计。中标人应对全部设计成果负责,并确保全部通过相关审查、验收、评审。 3、费用支付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条件。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0万元。 4.2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补偿 招标人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7.1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给予3万元的经济补偿。 7.2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 说明:接受补偿方案的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中标人吸收其投标方案相关内容,并不得再提出其他费用补偿要求,并参与中标单位设计方案评审工作二次及规划审批中概念方案申报工作。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2承包人经3次修改仍然不能提交满足发包人要求的报批方案或逾期30日之外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9.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9.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施志伟 联系电话:191 0618 800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 0515-82341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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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招 标(二次)公 告 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经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审[2021]172号文件批准,拟实施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地块设计项目承包人。 1、招标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云境春明小区(教育组团西侧地块)设计项目。 1.3项目地点:射阳县城开放大道南侧、新城教育组团西侧。 1.4项目用地规模 、规划要点、计划投资 (1)用地面积:约72669平方米。 (2)容积率:大于2.5,不得大于2.8。 (3)建筑密度:不得大于22%。 (4)绿地率:不得小于30%。 (5)建筑风格: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并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 (6)单体建筑限高:80米(建筑最高点)。 (7)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约25万平方米。 (8)建筑工程总投资:约70000万元。 1.5招标范围(中标人服务内容): (1)地质勘察; (2)概念性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报批并获得批准。 (3)所有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图【除常规的桩基、建筑、结构、地下室(含人防)、幕墙、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图外,另包含外装饰、消防、室内外智能化、小区围墙、人防平战转换方案、装配式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确保图纸满足施工要求且审查合格; (4)通信工程(广电、电信、联通、移动,含室内及室外附属区域)、基坑支护设计; (5)公共部位内外装饰施工图设计,包含门楼门卫、物业用房精装修设计、单元楼门厅、电梯前室、楼梯间、地下室入户门厅、汽车和自行车坡道(含顶棚); (6)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楼宇亮化设计(含门卫); (7)接配电(变压器以下部分)设计; (8)营销中心设计,含室内精装修、样板间、外立面、示范区景观、室内外智能化等; (9)需深化的二次设计、被批准的设计方案所涉及的(除小区室外景观、道路、照明、室外管网详图等以外)所有施工图设计; (10)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承担专家评审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二星); (11)工程概算;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变更和工程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备注:所有内外装饰设计、楼宇亮化设计、示范区景观设计需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效果图,效果图数量和质量以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要求为止。 1.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720万元(中标价包括为承包并完成上述中标人服务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1.7合同价格形式:暂定总价合同【最终总价:按(设计费中标价/250000平方米)×实际设计面积(实际建筑面积以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含地上、地下)】。 1.8设计期限:70日历天。 说明:自确定为中标人至提交设计成果。 1.9资金来源:自筹。 1.10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等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4)若不同时具备(2)条、(3)条资质条件,应由具备(2)条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为牵头方,与具备(3)条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签订联合投标协议,联合参加投标。 2.2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单项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4.3万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方案与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说明: (1)业绩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包含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全部或部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确认,缺其中任一,不作为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业绩。 (2)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缺少相关数据(如: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方案设计含义与施工图设计含义)表述的,凭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申请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5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6其他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说明:若中标人具有全部招标内容相应设计资格和能力,应由中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若中标人不具备全部招标内容相应设计资格和能力,应将不具备部分的设计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与能力的单位设计。中标人应对全部设计成果负责,并确保全部通过相关审查、验收、评审。 3、费用支付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条件。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0万元。 4.2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补偿 招标人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7.1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给予3万元的经济补偿。 7.2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 说明:接受补偿方案的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中标人吸收其投标方案相关内容,并不得再提出其他费用补偿要求,并参与中标单位设计方案评审工作二次及规划审批中概念方案申报工作。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2承包人经3次修改仍然不能提交满足发包人要求的报批方案或逾期30日之外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9.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9.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施志伟 联系电话:191 0618 800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 0515-82341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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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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