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新型智慧医疗大健康管理中心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核结算)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3.0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7052024000003
预算金额63.06万元
招标公司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国舜028-26757510
中标公司四川安必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63.0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7052024000003
二、项目名称:新型智慧医疗大健康管理中心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核结算)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安必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2号华宇蓉国府写字楼902室 | 630,665.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安必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审计服务 |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新型智慧医疗大健康管理中心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核结算)服务 |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新型智慧医疗大健康管理中心项目跟踪审计(含审核结算)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1)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要求,公平、公正地开展受托的相关工作。 (2)承接委托任务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任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服务实施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开展审计工作。如接紧急任务通知后,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项目所在地开展工作。 (3)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4)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不得隐瞒、谎报。 (5)合同履行期间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证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并自觉遵守采购人的监督。 (6)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在相关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也不得对外提供与委托任务相关的工作成果文件。承接相关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低劣,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违规或违约责任。 (7)对施工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单价、组价方式、不均衡报价、漏报、费率计取,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偏差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查与工程有关的各类合同。隐蔽工程现场核查。设计变更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查。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检查建设现场管理及合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工程监理是否按合同约定及规范进行执行检查交工验收和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质量验收情况。 (8)工程进入竣工阶段,提请采购人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和完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做好项目的跟踪审核工作总结,汇总整个跟踪阶段的审核工作内容,审计建议,解决的问题,汇总整个跟踪阶段的变更签证资料,同时总结本项目的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形成书面资料,报送采购人。 (9)施工全过程跟踪审核中,针对发现的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由相关单位按规范出具问题整改通知书或整改函,送交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并将各参建单位整改书面材料、问题整改通知书、整改函一并报采购人存档备查(整改通知书、整改函及整改书面材料应加盖相关单位鲜章)。 (10)供应商在跟踪审核形成的所有档案资料应完善归档,同步报采购人存档备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 对施工方提出的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并对委托单位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80日 |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开展跟踪审计(含结算审核)工作,服务内容合法、客观、公正、完整、准确,提供采购人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情况,并对出具项目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 630,66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平(采购人代表)、胡绘新、唐忠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启明星大道129号
联系方式:18781121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222号
联系方式:028-26757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国舜
电话:028-26757510
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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