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2142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处置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 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号 | 2,7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土地管理服务 |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 | 成都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满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文件、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划。且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要求。 | 2,7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文豪(采购人代表) 、 董海 、 周基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1.5%;100万-500万*0.8%;】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8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号:51010023210200022597[2023]00181,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
服务要求:
一、项目要求
(一)工作要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3〕2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3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四川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编制成都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
2.收集基础资料
负责收集 “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成果数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新成果数据、2021年遥感影像数据、最新遥感影像数据、生态退耕数据、土地综合整治数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数据、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数据、用地审批数据等,梳理问题清单,准备核实工作。
3.制作工作底图
在自然资源部下发工作底图基础上,结合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新成果(“三上”),提取新增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图斑”下发至各区(市)县,补充纳入工作底图。
4.制定市级初审要点
结合省级处置要求,制定市级初审工作要点。
5.完成市级初审并形成成果
对区(市)县提交的核实处置方案和举证材料进行论证审核,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数据库进行内业质检和外业核查,重点对拟调出的永久基本农田、新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内业逐图斑核实,并按照一定比例开展外业抽查。论证审核通过的,出具市级论证意见;未通过的,返回区(市)县按要求限期完成修改完善。各区(市)县核实处置成果全部通过市级初审后,完成全市数据分析、工作报告撰写等工作,形成全市核实处置成果。
二、成果要求
包括成都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矢量数据、核实处置报告文本、表格数据和成都市耕地保护目标核实处置矢量数据、表格数据等。提交正式成果包含纸质文本和表格,一式四份。另有电子文件全套,刻录光盘两张。
三、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生效后 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如遇省、市、县新的政策要求,以最新的要求为准)
(二)成果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需包含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内业质检费用、外业核查费用、成果制作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四)支付约定
1.付款节点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 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若中标公司为中小企业,合同签订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
第二次:供应商提交核实处置矢量数据、报告文本、表格数据成果且通过采购人审查认定且收到发票后 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若中标公司为中小企业,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
第三次:供应商完成全市核实处置成果且通过省厅和部审查认定且收到发票后 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每次支付款项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发票。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号)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所有技术(服务)要求应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要求。
(六)其他要求
采购人因部、省、市出台的新的标准和要求或规程规范时,变更委托项目工作内容、压缩工期、修改项目实质性工作内容(如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超出质量标准以外的质量要求等)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增加工作量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注:
1.服务要求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在对应的服务要求偏离表中应答或响应即可。2.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地方内容存在与3.2.2服务要求内容不一致的,以3.2.2服务要求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
联系方式: 028-61884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
联系方式: 028-67171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裴女士、范女士
电话: 028-67171868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