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半导体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南通半导体光电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洁净工程采购和施工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111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1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女士0513-865464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0
公告正文
A3206120307000361001001
南通半导体光电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洁净工程采购和施工分包
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半导体光电产业园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核[20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鑫佳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总承包单位)为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洁净工程采购和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双福路东侧、锦绣路北侧。
2.1.2项目概况:南通半导体光电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洁净工程,涉及光电产业园中3#、4#楼的室内洁净装饰(装饰面积约19810.80M2)、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FMCS系统、废气废水系统、智能化工程、特气系统(不含氮气罐及相关阀组)等 。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1111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南通半导体光电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洁净工程采购和施工分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的全部内容(实际实施过程中部分招标内容不予实施的或本项目不实施,中标人不得提出任何疑义)。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3质量标准:合格。不影响总承包整体工程评定“省优”。
注:CA系统内统一填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特别提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以及注册期和使用期不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业绩:投标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6000m2及以上的洁净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且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3.9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肆拾捌万元整。
6.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10.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路新华城市家园
地址
南通高新区世纪大道198号财富中心903室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人
曹女士、姜先生
电话
0513-86117288
电话
0513-86546409、1806175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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